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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性正义



    徐 昕







    早就想写本随笔集。诗性正义,poetic justice,la justice poétique,poetische gerechtigkeit,giustizia poetica,无论中文还是英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这词皆哲意盎然,充满韵律。

    十年后,这些随性的文字,终于够得上一本小册子了。灯火阑珊,十年春秋,蓦然回首,往事如烟。

    随笔,随意下笔,想写才写,不为写而写。想,源于生命中内在的表达欲。触景生情,发于心而运于笔,既写人写事写景写物,也写感写情写心写意。

    并不经常有写作欲。要写,得下决心,不只因为懒得写,也怕制造文字垃圾。

    仅有欲望,也未必成事。做不到想写便写。好些文章是被约被请,甚至被催被赶的结果,当然不是为约而写。

    还有些文字,情之所至,未触即发,不写不足以平静。两年前,重读张爱玲,又看《上海往事》,《色•戒》,看穿了决意对她人生的影响,半天就写了《张爱玲的决意》。尽管放下是化解情绪的妙招,但偶尔也欲罢不能。那一天,打开电视看电影,《圣皮埃尔的寡妇》,颇有感触。一天二天三五天,每天都晚霞灿烂,海天一色,终于按捺不住,遂作《没有断头台的小岛》。

    倘若所有情绪皆无法自制,那更不成,因为理性当驾驭感性,正义当超越诗性——诗性地超越。

    正义与诗性,看似两个极端:最理性和最感性,最抽象和最形象,最逻辑和最直觉,但两者可融为一体。正义,法律运作之崇高目标;诗性,人生追求之至善境界;诗性正义,对法律事业与诗意生活兼顾并重。正义的事业,沉重而艰巨;诗性的生活,轻快而浪漫;人生需时轻时重,适时转换。既追求正义,也踏实生活;既理性思考,也偶发诗性;既苦修专注,也情怀浪漫;既充满劳绩,也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愿沿诗性智慧之踪迹,放飞法律的想象,参与公共生活,回溯历史,反思文化,关注社会,体察民情,歌乐山水,忘情江湖,法治人生,诗性正义。



    徐 昕

    2011年4月30日

    图书目录
    ·序
    ·法律与文学
     没有断头台的小岛
     浪漫未必要建立在错误的基础上
     神概纠纷之裁判
     私力救济从海伦说起
     俄瑞斯忒斯审判
     英雄时代的“法院”记忆
     张爱玲的决意
     在落樱缤纷中追问生命的意义
     巧合的悲伤
    ·法律与生活
     乌镇楹联
     关于珍惜时光的陈词滥调
     科研活动贯彻于大学生活的每一天
     所有人的正义
     法律与时尚
    ·法律与历史
    ·法律与社会
    ·法律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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