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
一、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概述
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这种特殊侵权责任类型,在我国以前的侵权法中从来没有规定过,《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都没有规定过,但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案例。《侵权责任法》第33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被侵权人适当补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是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因过错引起暂时心智丧失,或者因醉酒或者滥用麻醉、精神药品暂时丧失心智,造成他人损害,所应当承担的特殊侵权责任。’
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的构成,须具备以下要件。
第一,侵权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种特殊侵权责任的行为主体,即侵权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专门有监护人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规则调整。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存在暂时丧失心智的情况,需要专门规定规则调整。
第二,被侵权人须受到实际损害。在损害事实要件,被侵权人须受到实际损害,这种损害,既可以是人身损害,也可以是财产损害。对于造成人身损害的,对发生的精神损害,当然构成损害事实要件。但这种特殊侵权行为是否能够侵害精神性人格权造成精神利益的损失,例如暂时丧失心智而进行诽谤、侮辱等,笔者认为,心智丧失中的胡言乱语者,既然能够确认,不应当认定为侵权行为。但恶意诽谤、侮辱,借口心智丧失而主张者,不应当免除其责任。
第三,侵权人造成他人损害时暂时丧失心智。这种特殊侵权责任的被侵权人在受到侵害时,侵权人须在暂时丧失心智状态下,是侵权人由于丧失心智,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造成被侵权人的损害。因此,这种特殊侵权责任的致人损害原因,须是侵权人暂时丧失心智,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应当注意的是,暂时丧失心智与间歇性精神病不同,间歇性精神病造成损害的责任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为监护人责任,并非本条调整范围。
第四,侵权人暂时丧失心智是因自己的过错所致。构成这种特殊侵权责任,被侵权人须具有过错,即侵权人自己的心智暂时丧失是基于自己的过失而发生。丧失心智的过错,除了本条第2款规定的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之外,其他故意或者过失所为都包括在内,构成这种特殊侵权责任。这种特殊侵权责任的过错认定,应当实行过错推定原则,即被侵权人已经证明其他责任构成要件后,法官可以推定侵权人对其心智丧失有过错,丧失心智的行为人如果主张自己没有过错,应当举证证明。不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侵权责任成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的法律适用
在司法实践中应用本条,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的承担规则如下
第一,因过错导致暂时心智丧失致人损害的,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导致暂时心智丧失,因此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为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害负责,因此,应当对被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形同样是由于侵权人的过错所为,当然应当由自己承担侵权责任。事实上,第33条第2款规定的这种情形,是第l款规定的过错的特殊表现形式,适用同样的规则,只不过这种过错已经证明,无须适用下文的公平责任而已。
第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暂时心智丧失没有过错的,应当依照公平责任规则,由双方当事人公平负担损失。由于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实行过错推定原则,因此,必须有过错才承担责任。所不同的是,这种承担赔偿责任须是全部责任,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并不免除责任,而是按照公平责任的要求,根据行为人
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予以适当补偿。行为人的经济状况良好的适当多赔,经济状况不好的适当少赔。
摘自:杨立新著《《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精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