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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朝的终结--中国近代宪政史上的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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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朝的终结

      清王朝在其统治的最后十年间,持续推行了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程度最深的全面改革运动,起初是“新政”,紧接着转入“仿行立宪”,进而接连颁布了原本可能将国家逐渐导向正常的《钦定宪法大纲》和《重大信条十九条》。如此,有清最后十年,同时也成了政治改革的“黄金十年”(这在历代的末世现象中不能不说是奇特的一幕)。然而,无论统治者如何变法,中央与地方如何博弈,一纸宪法还是挽救不了这个王朝的命运。

      庚子(1900年)以后,中国社会的总危机达到空前的程度。握有实权的督抚、败落的维新派人士以及正在崛起的地方士绅阶层纷纷要求变法图存,西方列强也不能接受一个继续顽固排外的老大帝国。作为清廷最高统治者的慈禧太后急需一场改革来刷新政府形象,完成统治合法性的修复。在传统政治资源几已用尽仍不见奏效的情况下,中国必须引进西方的制度和观念来改变现状。清廷下决心仿行立宪,最初的意图,是打算以有限地出让部分权力的方式来换取(汉族)立宪派的支持,并且通过政治改革来刷新自身在国内和国际上衰弱无能的形象。清政府是在采用政治现代化的方式来守住一个传统社会,因为它的统治,必须以传统社会的存在为前提。然而,清廷可以领导一场政治改革,但它却无法享受改革的结果。因为立宪政体,本质上就是要限制皇权,防范任何形式的专制,这对于本来就已经赢弱不堪,亟欲集权的清政府无疑是一种“引狼入室”的做法。由此,随着新制度的引入,新机构的设立,清廷在立宪改革中常常出现走三步、退两步的反复。说到底,是它“不愿促成更长远的可以确保广泛阶层参与政治秩序的变革”,它的中心政策仍然是“以强调现存的社会结构为特征”。[20]

      然而,一步步的改良与新质因素的添加,一层层蜕除了王朝的许多基本特征,新的制度最终撑破了传统社会的母体;同时,现有的社会土壤实在太过贫瘠,提供不了新制度生长所需的足够营养,于是,“旧制度”的约束力被解除,而“新秩序”又迟迟不能建立,最终导致了《宪纲》与清廷一死两命的悲剧。

      宪政改革的重要目标,是要教育民众成为有理性的人(因为民众既已自觉,政党便无机可乘),使政治成为免予暴力,深思熟虑的选择。然彼时的中国社会,是一个被小农与手工业相结合的农业经济和中央集权化政治所塑造的,“小头大身子”的社会,数量庞大的底层民众虽然永远也不能成为这个社会的领导,但他们却是决定社会最终去向的主导力量。清政府花了十年时间进行政治制度改良,其间虽然也提出要“提高国民程度”,但是,这场自上而下的“立宪”冲击波,却始终局限在中国社会的中上层,下层民众依然是一块“沉默的大陆”,基本没有被触及。君主权威对于政治的稳定一直是在起作用的,尽管一个异族皇帝,他的正统性已经被革命党人用民族主义和排满宣传“妖魔化”了,但是,大多数民众,或者出于传统的惯性,或者出于政治的冷漠,依旧不问王朝的是非功过,继续着他们对皇帝的效忠和认同。《宪纲》也罢,《十九信条》也罢,无论其条款如何规定,这些从旧政权中衍生出来的新纲常无法从现有的社会机体中寻找到可供生根的土壤。斯宾塞尔之言日:“民之可化,至于无穷,惟不可期之以骤”。1这样一个“小头大身子”的社会,要想转过身来,使政治走上现代化的正轨,其道路何其漫长。

      但是革命党人却是等不得的!他们急不可待要“驱除鞑虏”、“建立民国”,仿佛满清一倒,共和就可大功告成。1911年辛亥革命竟然在一夜之间终结了帝制,而一个共和国竟然在名义上取代了它。这样的共和国,用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研究学者牟复礼先生(F.w.Mote)的话来讲,“与其说是一个真实的现象,不如说是一个神奇的假象”。帝制输给了共和,一个近世中国历史上“真实的假象”。在当时大多数民众的心目中,新上台的“大总统”,不过是换了个说法的汉人皇帝罢了。所谓“共和”的胜利,也实在是极其有限,它仅仅值得立宪派、革命党以及已经武装起来的各省督抚弹冠相庆。辛亥革命,充其量就是一场政治革命,而不是一场经济革命,更谈不上所谓社会革命。革命以后,只有清王朝和皇朝政治制度被抛弃了,社会制度和先前一样依然如故。

      不过,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共和”观念,终于终结了循环使用了两千多年的“天命”观,传统政治的正统性来源不再具有任何生命力与吸引力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天命”真的被“革命”革掉了。社会观念被政治革命强行拖向前进。

      其后的中国,现代化转型陷人了一轮复一轮的暴力革命,政治的宪政化失去了合乎逻辑的、循序渐进的转化机会。一百年前的末世,清廷第一次进行了宪政改革的尝试;一百年后的盛世,中国仍在继续这样的尝试。无论末世还是盛世,政治的正常化都是我们这个社会最需要实现的目标。这个目标一日不能实现,则社会变化一日不能停止。

      摘自:王人博著《中国近代宪政史上的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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