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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端员工公司法上的职权--给经理人的6堂法律课:企业管理人员职业风险防范全攻略

    吕俊山 已阅507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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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端员工公司法上的职权

      高端员工是有很强的影响力的,对公司、对其他高端员工都是如此。当高端员工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高端员工的对抗通常是有力的。

      一、董事的职权

      董事的法定权利,是参加董事会,在董事会会议上投票。

      董事会,不是董事的简单相加,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因此,董事,是通过参加董事会、投票,实施自己的影响的。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范围包括法定职权和章程规定的职权。

      董事会的法定职权,共有十项,除了决定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任免和报酬,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召集股东会会议等实际工作之外,还扮演着战略制定者的角色。

      从决策和执行的角度,几乎可以说,控制了董事会,就控制了公司。控制董事会,需要控制过半数的董事。董事会上,过半数的董事的意志,集合起来,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形成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1/3的董事,团结起来,可以启动召开临时股东会
    的程序。

      反过来说,离开董事会,董事没有什么所谓的“职权”。

      二、执行董事的职权

      执行董事,和董事不同,执行董事与董事会相当。

      股东人数不多或者规模不大的公司,人合性质突出,设置执行董事而不设置董事会,可以提高效率、降低不必要的支出。

      执行董事的职权,来自于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但是,兼任经理的执行董事,在以执行董事名义进行工作的过程中,行使的仍然是执行董事的职权。

      三、经理的职权

      有人说,县官不如现管,意思是公司里面数经理最牛。其实,如果说“牛”,经理应当是董事会主导下的“猛牛”和“黄牛”。经理和董事都是公司的高端员工,但是,经理和董事会是两个公司机关,董事却不是公司的机关。经理之所以“牛”,是因为作为高端员工的经理,同时也是公司机关。

      经理,职权来自公司章程的规定,来自董事会的授权。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如果没有上述二者的具体规定,经理的职权是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决定董事会控制人员之外的管理人员的命运,等等。

      经理的职权是实在的、直接的。

      董事会是根据董事投票表决发挥作用的,董事一人一票,董事的作用都是间接的;董事会可以决定其任免的高端员工数量是有限的,董事是无法决定任何人的去留的。而经理的决定,是一个人做出的,是“一个人说了算”,除了董事决定其任免的高端员工,其他管理层人员的去留,都是经理决定的。

      经理决策的“独裁”性质,保证了经理工作的高效性。董事会的“民主”性质,决定了董事会单个成员不能抵消经理工作的效率,同时,保证了公司重大问题的正确性和代表性。

      四、监事的职权

      监事会,不设置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最实际的职权,是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和在董事会不作为时召集并主持股东会。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可以进行调查,可以从公司外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负担。外聘专业机构,不管是会计师事务所,还是律师事务所,因为它们性质中立,并且因为受聘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法律风险,所以,会尽职尽责,公司内部的问题,也会因此而暴露。同时,外聘的专业机构都有保密的义务,所以,工作中得到的信息,除非法律有明确的相反的要求,都不会向第三方披露。监事会可以得到的砝码,因此会有很多。

      可以说,调查本公司的经营情况,包括财务资料,是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的撒手锏。

      但是,往往在尚未启动调查程序时,各种力量就获得了新的平衡。说情的、要挟的、哀告的,亲情、友情、乡情,机变和权谋,都将在此展现。

      有一个监事兼股东,就是通过声称“查账”,实现了自己理想:高价转让股份、从公司全身而退。这不是可歌可泣的好事情,但是,它说明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的作用事实上很大,或者说,现实中会被发挥得很大。

      摘自:吕俊山著《给经理人的6堂法律课:企业管理人员职业风险防范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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