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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孝经》古今价值刍议

    余育德黄翘云 已阅164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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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是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之一。但近百年来,孝的观念日益淡化。其原因如下:一是因为战争时期当务之急是革命夺权和抗日,孝文化问题还提不上日程;二是因为一般视孝为封建宗法伦理道德观念,误以为其对现代社会的建设已无大意义。自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提出建设和谐社会以来,以孝子董永的故乡--湖北孝感市为代表的一些地区,开始研讨孝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意义和作用的问题,许多理论与实际密切结合的文章使人读后颇受启发。本文试图就如何正确对待孝的原典--《孝经》作一阐释,以对孝的历史和现实价值作些探讨。
    一、孝是“天经地义”的人伦
    孝,形成于人类文明之始,在漫长的奴隶社会中逐步发展成为人类共同的首要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并成为文明的重要标志;在向封建社会转变时期,我国升华出了经典文献--《孝经》。《孝经》是人类文明发展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它标志着人不仅以制造工具与动物相区别,而且以有了成熟的爱和亲情与蒙昧野蛮时代的人相区别。孝是宗法社会中一种基础性的价值观念与实践。对于封建宗法社会,人们往往持否定态度,以为那是陈芝麻烂谷子了。其实不然,封建宗法社会是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它曾经创造了灿烂的文明,并使我国一度领先于西方更何况我国的封建社会较之欧洲等地区。因此一方面,它曾程度不同地被历代君王用作维护自己统治的工具,另一方面,它又在创造相对稳定的社会,尤其是所谓和谐盛世中发挥过重要作用。其所以如此,绝非君王主观意愿所致,乃因其确有自身的价值意义。 《孝经》是论孝的儒家经典。《孝经》著于约2500年前,是对2000多年前人伦关系的总结和升华,在整个封建社会中发挥了安定家庭社会的重要作用。 《孝经》取孔子与其学生曾子对话的形式论述,共18章,但仅1800余字,是儒家经典中字数最少的;其大体可分为四个部分:一是侧重于讲义理源流的开宗、三才、感应三章;二是分别讲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基本孝道的五章;三是侧重讲以孝治国功能的孝治、圣治、事君三章;四是侧重讲行孝方法和孝教的纪孝行、五刑、广要道、广至德、诤谏、丧亲六章。 现在,我们把这一历史文献拿出来重新评价,当然不能全盘肯定或否定,而只能是持“扬弃”的科学态度--既肯定其应有的历史价值并发扬其现实意义,又否定和抛弃其历史和现实的负面价值,以期古为今用,推动我们今天社会的发展。 孝,作为人伦关系的价值规范,具有普世性和永恒性;但被引申为政治规范后,在许多情况下往往发生变质。《孝经》中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引文凡未注出处者均见《孝经》)即孝源于和取法于天地,行孝乃天经地义之大事,这是毫无疑义的,是对孝的价值意义客观而正确的评价。有人总觉得孝只不过是伦理道德规范之一,喻之为天经地义,未免言过其实。其实。孝确是天经地义之一,如果认识达不到这个高度,那只能说是自己对人伦关系的理解还不够水准。“天经地义”有三解,一是自然及其规律;二是上天神界及其对自然和人类的主宰;三是形容事物之高远和必然等。孔子主要用其指长幼老少人伦关系的必然性,化为人的行为指南,即必须的规律和原则。因为孔子在他那个时代,虽然不能完全排除和否定神鬼迷信,却采取了非常明智的态度,即《论语》中说的“敬鬼神而远之”和“不语怪力乱神”。在大家都说有上天神灵和地下鬼界的当时,他却偏偏不讲神鬼,并形成了基本求实的人伦道德思想体系,难能可贵,实在称“圣人”。
    孝作为必然的人伦关系,是从上下辈血亲关系中引出的,是一切人都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所谓“父子之道,天性也”,即父母子女相爱是人性之自然。因为“故亲生之膝下,以养其父母日严。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即孝顺之心,是从小在双亲膝下玩耍时就开始形成的,圣人因势利导教之以孝,并不需要非常严肃而费劲地从事。“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如果一个人不敬爱其双亲,而敬爱他人,那是有悖常情常理,非君子之德,倒可能是一种矫情,是不为君子所看重的。 孝在汉字字义学上就体现着这种血亲关系。上老下子合成的孝是个会意字,形象地表明了老人与子女--上辈与下辈之间的血缘关系。亦即老一辈的父母,生养了小一辈的子女。老一辈生养子女,可以说是一种家庭和社会义务;反过来,子女敬养老人,则是责无旁贷的责任。养育在先,孝敬在后,孝乃是对生养的一种应有回报。 有人说,子女只不过是父母性欲的副产品,不值得把父母子女的关系神圣化。这是很片面和缺乏人性的。诚然,性欲是正常成熟男女的必然行为,许多人都并非先想到和爱那个还只是个x的小生命才发生性行为的,而是先有性爱,然后才有结晶--子女的。讲出性交导致怀孕生育并非揭示了什么伟大真理。但父精母卵一旦结晶,从胚胎、生育到成长,无不充满着父母对子女的爱,并化为辛勤的抚育和终身无比的关怀!这种血缘亲情之爱,就是父母子女关系的本质。性欲论把父母子女的关系完全生物化,显然是只知其自然性的一面,而不知其社会的一面! 爱就是孝的本质之所在。父母给予了子女终身的至爱,孝也就是子女对父母之爱的应有回报。《孝经》就是从爱的角度论孝的。所谓“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等,即要爱自己的父母亲人,而这种爱就是人性和人类之爱的体现;没有人性和人类之爱精神者,是既不会孝敬父母,更不会推己及人地爱其他人,而只能是一个“拔一毛利天下不为”或西方人说的“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的极端个人主义者。一个不孝之子,可以说是没有人格的。社会上就往往痛斥不孝子女为“禽兽不如”。古人说“羊羔尚且跪乳,乌鸦尚且反哺,何况人乎!”李时珍在《本草纲目·禽部》中还说:“慈鸟:此鸟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可见,如果不孝敬老人,确可以说是枉为人。 《孝经》是从“至”、“本”、“始”、“终”四方面论证孝的:
    1.“至”即最高和最重要的价值观和规范之意。所谓“至德要道”亦即孝是至极之德,至要之道,可用以治理天下,求得人民和睦相处。曾子听了孔子的教诲后问道:“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夫?”这是在领悟基础上的进一步求解。孔子说:“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即肯定地回答了孝的重要性,因为天地自然之中,人是最可宝贵的,而行孝则是人性的极致。
    2.“本”即根本和本源之意。所谓“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亦即孝犹如参天大树之根,是一切道德及有关教育的出发点;
    3.“始”即孝既崇高又易行,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亦即孝的起始点在于爱惜自己的身体,因为身体--直至细微到头发和皮肤(用现代话说是直到每一个细胞基质)都是父母授予的;子女的健康和安全是父母关心和揪心的。常言道:“伤在子女身上,疼在父母心上”,因此爱惜身体,注意健康,以免伤父母心,便是孝的根本性起点;
    4.“终”即孝也是人生价值和追求的终点。所谓“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亦即一个人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并指导自己逐步成就一番事业,为后世子孙所景仰,并使人们也怀念其父母的养育之功,就是做到了最高的孝。因为这就给了父母以最大的安慰,也正是父母对子女的期望。
    二、“孝治天下”,一分为二
    孝,本是父母子女及上下辈之间人伦关系的范畴和规范,但《孝经》同时大讲“以孝治天下”,就在很大程度上予孝以政治化了。伦理政治化是孔子及儒家学说的一大特点,也是一大弱点。作为弱点,其主要表现在把讲得颇有道理的伦理思想引申到政治领域后,往往就成了保守落后的形而上学之论,并在客观上有强烈的“阿贵”色彩,被当政者用作维护腐朽统治的工具。因此,对其有关政治性的论述,要作一分为二的评价。
    1.把孝作为普遍性的道德修养和行为规范,确实有利于形成比较和谐的局面;统治者以身作则重孝和孝治,也有确助于缓和社会矛盾,求得社会稳定,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孝经》强调“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加于百姓,和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即天子既要爱敬自己的父母,又要具有普爱精神,不轻慢百官百姓的老人;如果天子真正做到了爱敬其亲,其身教之德就会影响到臣下和百姓,传播于四海;凡是能做到这个程度的,所治理的社会一般也就相对稳定、和睦、繁荣。我国历史上许多帝王都标榜孝,以孝为年号者达13人。 汉初,为了改变战国至秦造成的战乱不已、经济凋敝、人心不古、民不聊生的局面,高祖刘邦就开始提倡重德重孝,封其父为太上皇;吕后和惠帝时,开始举孝悌、力田者授官,并首次表彰孝悌、力田者;文帝废了“连坐法”,还为小小的淳于缇萦姑娘上书救父所感,下了《除肉刑诏》,把砍脚、割鼻等刑法改为打板子,从而开创了史称“文景之治”的盛世。 到了“独尊儒术”的汉武帝时,正式提出了“以孝治天下”的政纲。“举孝廉”就从用人制度上保证了孝政的贯彻落实;“推恩令”以孝为旗帜,解决了诸王坐大、割据分裂的危局,表面上是使皇恩也及于长子以外的刘氏子孙,实则诸子封侯受地,为“削分封,行郡县”创造了条件;解决好内政问题,就为更好解决外敌入侵、周边叛乱并实现国家大一统创造了有利条件。武帝主政期间可以说是文治武功俱盛的。 清康熙、乾隆也是著名的重孝帝王。清建国后,内忧外患重重,如鳌拜专权于朝,不把小皇帝放在眼里;汉人反满斗争不断,台湾和边疆分立,三藩叛乱;严厉的海禁使经济萎靡不振等。雄才大略的少年天子,16岁时擒鳌拜,废辅政,收回皇权;撤三藩,平叛乱,稳定政局;实行满汉融合大政,尊崇汉儒文化,开放海禁,从而开创了走向繁荣的局面。 康乾重汉儒文化的表现之一,就是重孝,其先后四次的“老人宴”或称“千叟宴”是具有典型意义和戏剧性的。皇谕宣布设宴目的是:“晓谕邻里,须先孝悌,倘天下皆知孝悌为重,此诚移风易俗之本。” 康熙60大寿时,各地到京祝寿的人很多,包括一些高龄老人。时值初春,乍暖还寒,康熙即下令太医探视身体不适老人,“以示朕爱养耆老之意”;寿庆之日,他不是高座受贺,而是屈尊亲至各处龙棚,让老人就地接驾;礼毕他亲奉太后回宫,沿途官民数千人列拜。他发现镶蓝旗蒙古副都统赖都90岁老母率子孙列拜,就停辇赐寿桃食品慰劳,并下令赐设“老人宴”,还分70、80、90以上3个年龄段,赐累加的锦绢和银两。赐宴之日,康熙命皇子皇孙及宗室子弟50多人为老人奉茶。 类似的“千叟宴”,康熙和乾隆各主持两次。乾隆更把孝经列为十三经之一。康熙乾隆重孝,也是形成“康乾盛世”的原因之一。
    2.把孝引申为忠君,则既不伦不类,也导致了统治阶级把孝的伦理规范工具化。 《广扬名章》中说:“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在《士章》中又进一步说:“资于事父而事母爱同,资于事父而事君敬同。”父母子女是血缘和养育关系的体现,把爱母提升到爱父一样的高度,具有从母子关系上首先打破男尊女卑思想的意义;“移于长”属推己及人,既爱敬自己的父母,也要爱敬他人的父母;而移到君臣君民关系上,要求像敬事父亲一样敬事君王,却没有讲出做这种引申的道理,而只是一种生硬勉强的类推和比附。这在君臣君民关系中并无血缘和养育亲情内涵的条件下,就太勉强了。根据不通的类推和比附,作出“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的论断就不是什么理论,而只是强行要人愚忠于君、盲顺于长的独断论了;接着又说:“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示”就在客观上潜含了教唆人以愚忠盲顺自保和进而求升官发财的自私自利心理和权术。 《纪孝行章》中说:“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这里说父母子女相互之爱,是天生的,因为其中有传宗接代、绵延家族的意义;但接下来的“君臣之义”与之便没,有必然联系了,社会上的确有严父慈母之说,父之严怎么就似君呢?即使似君,而实非君,因为父子并非政治关系!只因作者一个并不恰当的类比,就凭空生出了“君臣之义”,太勉强了。
    显然,君臣、君民的关系就是政治关系。政治关系主要以利害论,而不能以亲情论。因为君上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代表,臣下和百姓对君王的态度,是以其所代表社会政治制度好坏为转移的。恩格斯非常欣赏黑格尔“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的名言。这句话曾被广泛地误解为是为当时腐朽的统治者作辩护和唱颂歌。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指出:“但是,根据黑格尔的意见,现实性根本不是某种社会制度或政治制度在一切环境和一切时代所固有的属性”;“凡人类历史领域内的一切现实的东西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变成不合理的东西--在人们头脑中是合理的一切,一定要变成现实的”。恩格斯还结论说:“凡是现在存在的一切,都是应当灭亡的。”据此可见,臣民对君上态度应该是,当君上及所代表的社会政治制度反映人民利益时,他就是好的和值得爱戴拥护的;反之,当其失去了人民性,而代表腐朽没落的社会政治制度时,他就是不好的和不值得爱戴拥护的,人们并应该起而推翻他及其社会政治制度。但中国的特点是,儒家视君如父,臣民盲目信从君上的毒害太深了,而历代统治者恰恰是非常自觉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因而也就维持了封建社会远比西方久远的存在。如果说儒家的政治伦理作为国家的意识形态,远较西方中世纪的宗教神权要高明--曾经推动中国创造了灿烂的中世纪文明--那么,也正是由于儒家政治伦理被封建统治者所利用,起了麻痹人民斗志的消极作用,使中国缺乏一场类似于西方轰轰烈烈的“文艺复兴”的必要运动,即使中国严重迟滞了走向资本主义和工业化的进程,从而导致了近代史上的落后挨打。
    不仅如此,《卿大夫章》中还强调:“非先王之法服不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即穿、戴、言、行一切都要法先王,不能越雷池一步,则是十分保守落后的精神状态,保身有余,造福不足。 此外,《孝经》还夹杂了一些唯心迷信的东西,也是应予批判抛弃的。感应章中说:“宗庙致敬,鬼神着矣。孝悌之至,通于神明。”这从天子重孝悌可以感化臣下和百姓出发,却滑进了唯心迷信的泥坑。因为宗庙致敬不过是寄托活人哀思的一种形式而已,并无所谓通于鬼神之事。鬼神本来就是虚构的,又何来相通呢?
    三、发扬孝道,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人伦意义上孝的价值永恒。但在我们革命年代,因为是进行推翻旧政权的剧烈斗争,孝的伦理道德建设就还没有被提上日程。但在进入和平建设时期之后,我们也因认为其是一种封建宗法意识形态,而没有给予必要的关注。其实,封建宗法社会是人类文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在中国延续了约2400年,创造了以四大发明和儒家思想为代表的灿烂文化,这是能够一概忽视或否定的。没有封建宗法文明,又何来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文明呢?突出所谓阶级斗争--特别是“文革”中,提倡所谓“六亲不认”的造反精神,更搅乱了正常的人伦关系。这也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天下大乱,社会经济文化大倒退的原因之一。 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提出建立和谐社会,首先要在一些基本的社会问题上逐步形成共识,其中包括对孝的认识和践行,也包括对有关孝的原典的正确认识。 如果我们对上述之“孝是‘天经地义’的永恒人伦”和“孝治天下”一分为二的论证是基本正确的,那在以之推动我们当代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就要发扬光大这一永恒人伦在治理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其主要有以下三点:
    1.要认真广扬孝道至德。《孝经》用《广要道》、《广至德》、《广扬名》、《谏诤》四章专论了孝教,表明了其对治理社会国家的重要性。 《广要道》中说:“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即想要人民相亲相爱,没有比进行孝的教育 与践行更好的方法;其他礼、悌、乐的教育和实践也各有特定的作用,四者共同 是治理国家社会的重要手段。 《广至德》中说:“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 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 人君者也。”这是进一步讲孝敬之教,并非要到家里去面教,只要让他知道事父 之道、事兄之道、事主之道,就等于是敬天下父兄和君上了。 《广扬名》中说:“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即孝首先形成于内在 的心性,并践之于个人的行为。但认真地行孝,就能做到扬名声显父母。大家都 这样做,社会也就趋向于稳定、和谐、繁荣了。 《谏诤》中说:“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 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即当父、君、长有不当之举时,谏诤 就是孝。孔子较具体地论述了,谏诤对于天子“虽无道,不失其天下”;对于诸 侯“虽无道,不失其国”;对于大夫“虽无道,不失其家”;对于士“则身不离于 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即君、诸侯、大夫虽无道,却所以还不 至于失天下、国、家者,就是因为有敢谏的下属,如果父有能争谏的儿子,就不 会犯不义的错误。
    2.要认真发扬“五行”、“三不”的精神。“五行”是:“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三不”是“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即官高也要诚心地孝敬父母;地位低就要敬事长上;在群众之中要和平相处。因为不敬长上和与人相争都是令父母担忧的,是为不孝。 “五行”、“三不”都是为人子女应尽的孝心和孝行,看起来朴实简单,做起 来则要以对双亲有较强的真实情感为前提。对现今一些娇生惯养的独生子女来 说,这确是很值得注意的问题。只有认真解决好了子女尽孝的问题,全社会上 “老有所养”的问题才能解决好;否则,尽管国家和社会能从经济上帮助老人,也无法代替子女的应给予的必要精神安慰。
    3.教育与法规并重,是建立和谐社会的两个基本手段。 《孝经》的一大特点是把教育与刑法连接了起来。《五刑章》说:“五刑之属 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 乱之道也。”五刑有多种说法,《周礼·秋官·大司寇》中说:“以五刑期纠万 民”,指以野刑--农事法规、军刑--军事法规、乡刑--自治法规、国刑 --礼典。其中“要君”、“非上”属政治性的,要具体分析,已如前述。对“非 孝无亲”要追究较重的法律责任,这是我们可以参考的。因为父母养育子女、子 女赡养父母,都既是家庭义务,也是社会性责任;不孝是违背所应承担的义务和
    责任的,也应适当追究法律责任。否则,仅仅作为伦理道德看待,太缺乏剛性和约束力。 总之,我们应该发扬孝的优良传统,探索和创造社会主义条件下孝道理论和规范,并藉以推进今天的和谐社会建设。
    摘自:文兵主编《价值多元与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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