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微笑是律师最有力的武器

    杨立娟 已阅7281次

    查看此书介绍或购买此书


    微笑是律师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的微笑,是最好的介绍信:当他人频频传来赞美之声时,你以微笑置之,既表现谦逊的风度,又表现深邃的内涵,更富有魅力。当进退两难的尴尬场面出现时,微笑可以冲淡这紧张的气氛,取得周旋的余地,把握住交际的主动权。微笑是一门社交艺术.也是社交常用的手段。记住:恰到好处的微笑是你交际的第一张王牌。给人以良好的第一印象 律师见到对方以后以微笑开始。具有感染力的微笑,能使对方感受到这种微笑是深人人心的,是甜蜜的、纯真的、友好的,并能使对方以微笑给予反馈,以微笑开启双方沟通的大门。
    微笑永远是美丽的。提起微笑,人们不能不想到达·芬奇创作的不朽之作《蒙娜丽莎》,“蒙娜丽莎”脸上迷人的微笑给人以美妙的联想和震魂摄魄的力量。又有多少世人倾倒在这动人的“微笑”之下。生活需要微笑,人际关系应该靠微笑来维系。当作为律师的你在同他人交往中,投之以甜甜的笑容,发出理解、信任、尊重的信息,所得到的将是加倍的信赖、合作与支持。 当一种态势逼得你出场时,善意的微笑便是吸引人的“魔方”,也是松弛神经、积极思考、征服对方的最佳“缓冲”方案。甚至有时微笑就代替了语言。 一个人总是会给别人留下印象,或坦诚淳朴、可亲可敬,或放荡不羁、虚伪做作。在人们与一个陌生人的交往过程中,所得到的有关对方的最初记忆叫印象。尽管第一印象不是对一个人全部的认识,而只是以后交往的起点,但它以其鲜明和牢固的特性,影响着律师今后事业的发展。我国有句成语叫“先人为主”,即是说先获得的印象往往在头脑中占主导地位。
    律师想要给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并不难。初次见面,一定要礼貌地寒暄一番,最好表现得谦恭有礼。简单的寒暄就是问好,如“你好!”、“今天天气不错!”、“您吃了吗?”、“再见!”等。在生活中尽量对遇到的人微笑和问好,并且这样坚持下去。如果还能结合培养自信的练习,效果就更好。 严谨固然不是缺点,但是过于木讷那就要适时改正了。律师应该适时的对对方的言论微笑赞美。一个人不论其年龄、地位高低、贫富与否,每个人都希望获得他人的肯定,内心渴望得到赞美,如果你真诚地向对方发出赞美的颔首微笑,一定可赢得对方的好感。 在正常条件下,微笑在律师与人的交往中会发挥很大的作用。美国的钢铁大王卡耐基曾经说:微笑是一种奇特的电波,他会使别人在不知不觉中同意你。你的成功与失败,是与微笑有绝大关系的。伸手不打笑脸人 俗话说:“怒拳不打笑脸人”,微笑的好处自是不言而喻。
    有这么一副对联:“眼前一笑皆知己,举座全无碍目人。”说的是微笑的魅力。的确,没有人能轻易拒绝一个笑脸,就像人们不会拒绝阳光一样。微笑是人们之间交际的一盏永不熄灭的绿灯,微笑是全世界最有效的通行证。 当一名律师准备面对对手时,在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之后,不妨预先来检查一下自己的态度、设想和自己有可能面临的尴尬问题,然后设计一下自己的语言、动作,这样,可以做到有备无患,避免在仓促之中出错,这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中国有一句谚语叫“和气生财”,在观众面前展露的笑容,岂不是和柜台后面的笑容那般同样受人欢迎吗?比如,有位律师,他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总是面带微笑,全身散发出一种喜庆的气息,仿佛在说他很高兴能来到这儿,他很喜欢他即将进行的工作,而且显得十分乐意见到人们。因此,很快地,他的客户会觉得他十分亲切,而对他大表欢迎。
    笑是柔中寓刚之术。人们对强硬的态度会本能地产生对抗情绪,而对柔顺、温和的态度则往往容易接受,这便是柔能克刚的道理。从心理学的观点看,笑是沟通人的情感媒介,当律师陈述自己的理由时,彬彬有礼的微笑,温和大度的语气,随便而亲切的动作,都会美化你的每一次谈话,使对方在接受你的良好态度的同时,也以类似的心态接受了你的观点。为什么现在公司里公关部主任多是小姐而非先生呢?小姐温柔漂亮,未谈话已先笑,首先在心理上使人感到了亲切,然后再温言软语,细细陈述,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已连连点头了。这就是态度的魅力。 微笑不是一种形式,应该是一种由心而发的表情。这种表情是建立在与当事人,与客户,与法官的情感之上的,容不得一点虚假。微笑,标志着自信、雅量和大度,这是一种胸怀、一种境界。律师也应微笑着面对生活中的人和事,失去的只是自己的烦恼,赢得的却是整个世界。微笑彰显律师综合魅力 人们有一个非常动人的表情,这就是笑容。在笑容中,微笑最自然大方,最真诚友善。在工作生活中,时常保持微笑,将带给从事律师职业的你意想不到的收获。
    作为律师,你的微笑,可以传递自己的魅力内涵,它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表现心境良好。面露平和欢愉的微笑,说明心情愉快、充实满足、乐观向上,善待人生,这样的人才会产生吸引别人的魅力。 (2)表现充满自信。面带微笑,表明对自己的能力有充分的信心,以不卑不亢的态度与人交往,使人产生信任感,容易被别人真正地接受。(3)表现真诚友善。微笑反映自己心底坦荡、善良友好,使人在与其交往中自然放松,不知不觉地缩短了心理距离。(4)表现乐业敬业。工作岗位上保持微笑,说明热爱本职工作,乐于恪尽职守。(5)失言时立刻微笑并及时致歉。勇于认错是很重要的,所以当你发现自己的言语伤害到他人的时候,千万不要碍着面子不肯道歉。每个人偶尔都会说错话,可是自己一定要察觉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然后马上设法更正。留意他人的言语或其他方面的反应,借以判断是否需要道歉。如果你确实说错话了,就必须立刻稳定情绪,歉意地一笑,化干戈为玉帛,展现自己的大度之风。 真正的微笑应发自内心,渗透着自己的情感。表里如一、毫无包装或矫饰的微笑才有感染力,才能被视作“参与社交的通行证”。微笑是坦露心地善良的佳作,它传递的是热情,捎带的是温馨:律师的微笑,能把对方吸引到自己的圈子里,是交际的传导体。对素不相识的人微笑,表示你的随和;对冒犯你的人微笑,表示你的宽容;对钟情的人微笑,表示你的倾心;对追逐你的人微笑,表示你的友好。 你会微笑吗? 自己有了充分的信心就应把微笑投向所在的环境,只要律师们轻松自然并且相信对方是友好和通情达理的,你在与人交往时就会沉着、镇静,泰然自若。而且善于交际的人在与人交往中的第一个行动就是微笑,微笑就是放松。一个真诚的微笑几乎就像一只“魔力开关”,能立即沟通与他人的友好感情。
    微笑是一种能力,一种技术。航空公司的空中小姐们上飞机之前要接受的主要礼仪训练就是微笑,她们要在教官的指导下进行长达六个月的微笑训练,训练在各种乘客面前、各种飞行条件下应当保持的微笑。符合礼仪的微笑是非苦练不能成功的。 微笑的基本做法是:不发声,不露齿,肌肉放松,嘴角两端向上略微提起,面含笑意,亲切自然,使人如沐春风。其中亲切自 然最为重要,它要求微笑出自内心、发自肺腑,而无任何做作之 态。只有这样发自真心和诚意的微笑,才能使一切与你接触的 人感到轻松和愉快。 律师们,放下你紧绷的神经,现在开始训练自己的微笑: 自己对着镜子练习。一方面观察自己笑的表现形式,更要 注意进行心理的调节,想象对方是自己的亲人和多年不见的好朋友。对着镜子,做最使自己满意的表情,到离开镜子时也不要 改变它。当一个人独处时,深呼吸、唱歌或者是听愉快的歌曲, 暂时忘掉自我和一切事务的烦恼,让心中充满爱意。 取一张厚纸,遮住眼睛下边的部位,对着镜子,心里尽情地 回忆过去美好生活的瞬间,使笑肌抬升收缩,嘴巴两端露出微笑的口形。这时,你的双眼就会十分自然的呈现出微笑的表情了。 随后放松面部肌肉,眼睛也随之恢复原形,但这时的目光中仍然会反射出含笑的神采来。 情绪记忆法。将自己生活中、最高兴的事件中的情绪存在 记忆中,如一次成功的辩护、出色的谈判……当需要微笑时,可以想起那些最使你兴奋的事件,脸上自然就会流露出笑容。注意练习微笑时,要使双颊肌肉用力向上抬,嘴里念“一”音,用力抬高口角两端,注意下唇不要过分用力。 当然,一名律师的微笑不能与轻浮混为一谈。若不分场合、地点、对象,对人报以莫名其妙的“微笑”,就把神圣、美妙、具有极大感召力的微笑降至轻佻不庄重之举了。这是律师们应当忌讳的。微笑让你平易近人 。
    在办案过程中,一席趣话可使笑语满堂、气氛和谐轻松,使彼此在愉快的气氛中共事。面对同事的错误,你可用温和的微笑表示否定,表现出你的宽容与气度,有助于情感的交流,缓和谈话的气氛。面对助手的成绩时,微笑表示肯定,可增强他们的自信感,使其更加奋发努力。面对年轻律师提出一些不宜回答的问题时,采用微笑作为回答,既不失礼,又能取得“此时无声胜有声”之功效。 律师在进行咨询时,应语气和缓、语调平稳、口齿清晰、语言适中。所谓语气和缓,是指律师在咨询时应该尊重咨询者的情感和心理,避免说过激的语言或容易造成伤害的语言,在谈话中不要制造误解,尽量与咨询者迅速达成沟通,以平易近人、和蔼可亲的语气与对方进行交流。所谓语调平稳,是指律师在进行法律咨询时应该沉着冷静、稳妥谨慎,注意不要掺杂任何个人偏激情感或主观好恶,既是一个态度诚恳、语言中肯的帮助者,又是一个肃静沉稳、语锋细腻的法律工作者,要避免不合时宜地、过分地、激扬文字般地宣泄自己的情感和像演说家似的过分夸张地进行语调上抑扬顿挫的变化。微笑能够取得咨询者的充分的信任感,使咨询者感到可靠可信,随之便会产生心理上的依附感和依托感,双方在心理上才能取得互通性。这为法律咨询的继续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开端,是至关重要的;这也是律师施展其口才的基础和前提。
    做一个具有亲和力的律师——貌不惊人才最有魅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和亲和能力能带给你种种的好处。不仅使律师获得更多的客户,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爱与温暖,还使人获得更多的人际资源,让你获得意想不到的好前途和机会。那么,怎样才能具有这种良好的人际亲和力呢? (1)强调与客户的“共同目标”,可以显示你是一位很容易亲近的律师。 (2)对初次见面的客户,采取并肩而坐的方式,可以使彼此很快地亲近起来。 (3)寻找和客户或者当事人性格中的共通点,并强调一些细微的部分,可以给人留下坦率爽朗的印象。 (4)“请教您一个问题”、“想请您帮一个忙”等满足对方自尊心的话语,可以帮助你树立亲切随和的形象。 (5)把客户所说过的一些细微小事记下来,日后再提m来,可表示出对其的关心和重视程度。 (6)经常用“我们”一词来强调与客户的同伴意识。 (7)见面的时候随时微笑赞美一下对方,这是赢得他人好感的最佳捷径。 (8)在谈论自己个性的时候,与其宣扬自己的成就,不如谈谈自己以往的失败。 (9)对于自己的长处借助“第三者”的说法来表现,则不会让他人产生反感。 律师不能对你的当事人用“你问这个干什么?”、“无可奉告!”、“尽问莫名其妙问题!”之类的话来回答,这样会使对方处于尴尬的境地。微笑地专心听取对方所说的一言一语,才能使自己的当事人情绪自然、畅所欲言、话题丰富。“笑是力量的亲兄弟”;笑可以缓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笑能表达出人类征服忧患的能力;笑能增强人们之间的情谊,达到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善用你的微笑 因为律师的工作是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因此,社会上的各种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之中遇到某种法律问题或法律现象,或当其涉入某种法律关系之中而又疑惑重重、举棋不定时,总是乐于先找律师问一问。弄清楚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这就决定了律师法律咨询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复杂性。如同性格决定命运一般重要,律师的态度直接决定了你事业的攀升。
    有的咨询者情绪不稳,或急躁,或悲痛,或失望,或忧郁。此时律师更应该热情接待,用和蔼可亲的微笑言谈与对方取得共鸣,冷静处理,沉着应答。对于情绪不好的咨询者,应该让他先冷静下来,慢慢讲清案件的原委,再讲述自己的解决办法。
    热情和蔼的态度固然重要,可身为一名执业律师,在待人接物上也应该有度,即“人际交往中不要太过热情”。 不要对人太好了!对一个有劳动能力、理智健全的人来说,独立、付出都是内部的需要。人际关系中如果不能相互满足某种需要,那么这种关系维持起来就比较困难。在卡耐基成功人际交往思想中,很重要的就是要遵循心理交往中的功利原则——这一原则是建立在人的各种需要(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内容)的基础上,即人际交往是满足人们需要的活动。心理学家霍曼斯早在1974年就曾经提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交换,这种交换同市场上的商品交换所遵循的原则是一样的,即人们都希望在交往中得到的不少于所付出的。其实,如果得到的大于付出的,也会令人心理失衡。
    尤其是律师以严谨著称的执业操守,更决定了交往中要有所保留。初人社交圈中的人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好事做到底”,以为自己全心全意为对方做事就会令关系融洽、密切。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人不能一味地接受别人的付出,否则心理会感到不平衡。“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也是为了使关系平衡的一种做法。如果好事一次做尽,使人感到无法回报或没有机会汇报,愧疚感就会让受惠的一方选择疏远。留有余地,好事一次做尽,这是平衡人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留有余地,就要保持距离,因为彼此的心灵都需要一点空间。如果你想帮助别人,而且想和别人维持长久的关系,那么不妨适当地给别人一个机会,让别人有所回报,不至于因为内心的压力而疏远了双方的关系。而“过度投资”,不给对方喘息的机
    摘自:杨立娟著《大律师之金口才(律师职场)》

    声明:该书摘由本站扫描录入,仅供介绍图书使用,错误在所难免,引用时请与原书核对。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