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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以假学历骗得劳动合同,工资该怎么付

    黄乐平 谢肇煦 已阅113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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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沈某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不得不进入大城市做一名普通的进城务工人员。看到城市的白领一族拿着高工资,过着富足的生活,沈某越来越不安分于现有的工作。一天,沈某在街上瞎逛,听到有人给办假文凭,于是灵机一动,就办了一张国内某知名大学的本科文凭。沈某拿着假文凭参加应聘,很快就找到了一份高薪的工作。到单位工作后,沈某完全不能胜任单位领导安排的工作,给单位造成了一些损失,领导找沈某谈话,沈某才不得不说出自己的真实文化程度。鉴于沈某以假学历骗得工作的行为,单位做出了开除沈某并赔偿损失的决定。离开单位后,沈某要求单位向自己支付二十天的劳动报酬,请问,沈某的劳动报酬应当按什么标准支付?
    [评析]:
    无效劳动合同,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自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的劳动合同;二是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违背当事人的意志签订的,被依法撤销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具有特殊性,它是一种具有人身属性、重实际履行的合同,已经发生的人身从属关系,无法按照一般民事关系的处理方式,恢复到合同关系发生前的状态;已经履行的劳动给付义务,不应该恢复到合同关系发生前的状态。 在劳动合同因自始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劳动者一方实际上已经付出了一定的劳动,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追究损害赔偿责任的同时,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关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标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作出过规定,该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2007年6月29日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对此也予以了明确,根据该法第28条的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专家点评]: 由于劳动合同是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为前提的,因此,劳动合同具有人身属性,这也是劳动合同区别于其他民事合同之所在。劳动合同有效与否,与劳动者是否付出劳动是两个问题,因劳动者欺诈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但是,由于劳动者在合同被宣布无效之前已经付出了一定的劳动,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劳动报酬。l法律法规链接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摘自: 黄乐平 谢肇煦等编著《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法务全解(人力资源法律实务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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