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典范《法律逻辑学》书评 ——
谌鹏飞 2003-12-23 23:54:55
由湖南大学法学院段启俊、郭哲主编的《法律逻辑学》,已于2003年10月由湖南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的出版发行,是作者多年来从事法律逻辑教学与研究的心血结晶,也是作者多年来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厚积薄发。
该书以富有实践特色而见长,特别注重对法律领域中特有的逻辑现象与逻辑问题的研究与论述。注意从法学研究、法律规范与司法实践中找出逻辑现象与逻辑问题,加以分析研究,注意揭示法律领域中特有的逻辑现象与逻辑问题。如,形式逻辑中判断有真假之分,而法律规范具有很强的规定性,不存在真假之分,只存在规定得妥当与否。又如,形式逻辑中三段论第一格中有“小前提应当是肯定的”逻辑规则,而在以法律定义作为三段论推理的大前提时,它的第一格的小前提既可以是肯定的也可以是否定的。再如,在进行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时,形式逻辑把小前提肯定后件,结论肯定前件当成错误式。而在办案中,这种形式却是常用的。尽管它只能得出或然性的结论,但对于确定侦查方向、提出侦查假设又是必要的。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正文之后附有“典型案例”与“逻辑分析”,这是本书的亮点。“典型案例”是指与本章教学内容(尤其是与本章重点教学内容)相关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学案例,而“逻辑分析”则是从纯逻辑的角度(而非从法理或部门法的角度)来对案例进行分析研究,这无疑为广大读者提供了一套全新的、非常适用的并且强有力的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工具。该部分内容同时也为读者进行相关法律案例的逻辑分析提供了样本或参照,堪称逻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典范。
本书还特别注重学术性与趣味性的结合。作者是在充分吸收大量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象写论文一样地写就了本书,因而,该教材较之一般教材更具有学术性。同时,该书在案例选取上更注重趣味性与可读性,引人入胜,把本来晦涩难懂的逻辑学知识写活了,用活了。
《法律逻辑学》一本称得上有份量、真正意义的法律逻辑学教材,因而该教材能在2003年11月初举行的湖南省逻辑学会第六届年会上脱颖而出,荣获优秀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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