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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刑事诉讼法通论》书评 ——

明窗 2003-8-29 11:47:15

“通过法律争论法的原则,通过有效的判决争论具体法律案件,为这样的争论确定一个目的,比为此争论确定一个正义的目的更为重要;法律制度的此在比它的正义更为重要”—德国著名的法学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曾经如此感叹以法律实现正义的意义,喟叹研究法律制度的重要。在研究外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学术成果中,近期出版的彭勃博士的《日本刑事诉讼法通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一书,究源究本,尽析其变,旁征博引,合窥其端。论析了近百年来混合型刑事诉讼制度的渊源演变;揭示了日本诉讼文化的特点和问题;纵横东西,引经据典,从诉讼法学、犯罪学、刑事政策学和比较法学等多个层面展示了日本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主要理论和观点,指出了日本刑事诉讼制度所面临的问题及改革的思路,纠正了一些学界的错误认识。从比较诉讼法学的本体、价值和方法角度,该书是一本引人入胜、启人心智的著作。
一、资料翔实,分析深入。日本刑事诉讼法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独特的内容和形式,并对包括韩国、中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在内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刑事诉讼法产生过直接而深远的影响,形成了独树一帜的日本刑事诉讼制度。作者在绪论中对有关日本刑事诉讼制度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言简意骇的阐述,对研究日本刑事诉讼制度具有指导性意义。
从纵向来考察,不同的学派、以及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状况对日本刑事诉讼制度形成和发展都产生了极其独特的作用。儒家的政治法律思想是日本法律制度的文化背景,明治维新时期对大陆法系法律制度的继受是日本刑事诉讼法的理论基础(野田良之《日本法导论》),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甚至否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法对日本的影响。“巧引异国千丝线,织成斑斓日本锦”(井上毅语),可以说现行的日本刑事诉讼法正是融合了传统与现代,大陆与英美等各种法律意识与创造力才形成的。
从横向来比较,日本不仅是亚洲国家中最早引进近代刑事程序制度的国家,而且其刑事诉讼法长期居于世界刑事程序法制文明发展的前列。日本法学家川岛武宜曾指出:“现在的日本,封建的东西和近代市民社会的东西,日本式的东洋的东西和西洋的东西将会重叠地摄入一张底片上,而且还存在着一个运动的过程,其中一个会影响、反射到其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兴起的大陆法系国家移植英美对抗式诉讼程序的司法改革浪潮中,日本的探索和尝试不但起步较早,其采取混合式诉讼程序也被公认为是一种吸收对抗式、审问式程序的优势,避开其劣势的成功选择。
《日本刑事诉讼法通论》一书分为6编,共35章,全面介绍、探讨了日本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历史和特征,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及救济等基本诉讼程序的内容,罪刑法定、程序法定、起诉便宜主义、自由心证、自白法则、排除违法收集证据的原则等重要的诉讼原则。本书还对二十世纪后期日本各级法院的重要判例、日本诉讼法学界的各大学派、各种主要观点等进行了专题探讨,初步确立了日本刑事诉讼的理论体系和研究范围,开拓了日本刑事诉讼制度研究的一个新领域。据笔者粗略统计,该书引用的日本最高法院判例、各级地方法院的判例多达六百余件,学者的论著数百件(在文末的文献一览表中,作者细心地将参考文献分为概说书、注释书、讲座•演习•解说书、判例研究•教材•资料、研究成果•论文集和中文文献六大类,共200多种,基本上囊括了近三十年来日本刑事诉讼法学界的主要学术成果)。不仅如此,本书还对日本的《刑事诉讼规则》、《法官法》、《检察官法》、《犯罪侦查(搜查)法》、《警察法》、《少年法》等刑事诉讼关联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和说明。

二、敏于发现,识见深刻。《日本刑事诉讼法通论》的作者论述国外法律制度没有停留在简单的介绍和说明的层面,首先,面对日本刑事诉讼的实务操作与立法理念严重偏离,在实体真实主义与保护当事人的人权发生冲突时,日本司法过分追求前者的事实,在揭示日本刑事诉讼法立法过程的被动性,超现实性历史背景,研析日本传统的诉讼文化对诉讼实务的影响时,作者用历史唯物观辩证地分析了它们的正反两面性,解释了“日本刑事诉讼法陷入绝望境地”(平野龙一教授语)的根本原因。这种理性的分析和探究对于理解日本刑事诉讼的现实性困境和日本刑事司法改革的必要性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作者在透析日本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辩护权的保障机能时,提出:“侦查阶段也应赋予犯罪嫌疑人国费辩护权”,认为日本《宪法》第37条关于“被告人”有权获得国费辩护的规定并非仅指一般意义上的刑事被告人,其涵义应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内。这是因为在日本《宪法》英文版中并未使用“defendant”一词,而使用“accused”(被羁押人),其对象既包括被告人,也包括犯罪嫌疑人。建立在这种认真态度、科学精神和问题意识基础上的探析结论自然比较深刻、令人信服。
三、利器得法,结论深厚。爱因斯坦曾说,(在科学研究中)方法就意味着对象本身。本书对日本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分析也得益于多种研究方法的运用:既有大量判例、学说和数字材料的归纳,也有理论、原理的缜密演绎;既有从制度到文化,从文化到制度的双向探求,也有日本刑事诉讼制度各个历史时期的比较,以及与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刑事诉讼制度的对比研究;既有制度层次的理据剖析,也有文化多层次的窥测等等。由于日本刑事诉讼制度的理论多样,学说繁多,同时积累了大量的实务判例,没有多种切合事物发展规律的方法的运用,也许难尽其详,难尽其变。“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日本刑事诉讼法通论》一书正是因为“利其器”,得其法,才使得书中的结论颇为合理,论述清晰明了。
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拜读彭勃博士的《日本刑事诉讼法通论》,可是我们更深层次地认识到刑事诉讼法上的一些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了解东瀛岛国的相关理论研究和立法动向。如关于如何界定公诉事实,对诉讼条件的审查,如何在刑事诉讼中具体设计证据排除原则、传闻法则和自白法则,如何完善诉讼救济程序,更加科学地评价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等一系列相关问题,都应是有所启发的。虽然该书中没有将日本刑事诉讼法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直接进行比较,且有少许用词误植的现象,但并未影响我们对日本刑事诉讼制度的学习与借鉴,尤其是在如今我国司法改革如火如荼之际,对其学习和借鉴,笔者认为是能够打开思路、开阔眼界、有所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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