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检索:     发表书评


近亲繁殖与在淮为枳的担忧《中国一流法学院师资实力研究》书评 —— 查看此书介绍

陶世龙 2007-1-10 10:16:39

近亲繁殖与在淮为枳的担忧--读《中国一流法学院师资实力研究》

陶世龙

在清华大学网上的[清华法学]中读到一篇《中国一流法学院师资实力研究》,作者署名为procrustean,虽然不知究竟是谁,但从文章的内容来看,是作了调查研究的,根据事实分析,有数据,有比较,表现了严谨务实的学风,说服力很强。我很赞成这种有“干货”的文章。

不过也不能太看重数字,还需要透过数字再看到其背后的问题。

作者是注意了的,从文中得知“武汉大学法学院共有40名在职教师,其中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到37人,比例高达92%,在中国法学院中这一比例相当罕见。而在有博士学位的37名教师中,有34人从武汉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比例同样高达92%,仍然相当罕见。武汉大学法学院没有获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教师。”文章同时让我们看到武汉大学法学院的“近亲繁殖现象”也是最严重的,显然作者认为这是个问题,所以用了“严重”一词。学术界中“近亲繁殖”之弊,已有很多人评论,似乎没有争议,这里不去展开,只想补充一点,此博士能相当彼博士吗?武汉大学法学院,确实曾是一流,可那是什么年代。勿庸讳言在经过一段萎缩时期后,一下子膨胀起来培养出那么多博士,究竟是否名实相符,恐怕需要实践的检验。这里也暂且不说。

我想提出的倒是另一面的问题。从文章得知,“北京大学法学院共有82名在职教师,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52人,达到63%。在具有博士学位的这52名教师中,有26人是在北京大学获得了博士学位,16人在国内其它大学法学院获得博士学位。另外有10人在国外获得了博士学位,还有5人在国外获得了硕士学位,在海外获得过学位的教师共14名,占18%。”“清华大学法学院共有51名在职教师,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34人,达到67%。由于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历史相对短暂,因此尚没有本校博士直接留校的先例,这34位博士都来自于其它高校,其中国内高校20人,国外高校14人。此外,清华法学院有7位教师在国外获得过硕士学位,拥有海外学位的教师共21人,占41%。

两校拥有的海归博士数量不小,而且其中还有从海外的名牌大学获得学位的,我不怀疑两校的优势。但我以为也有个弱点,就是他们学的都是外国的法吧,而是法学终究和自然科学不一样,1加1等于2,不论在哪国都一样而如杀人偿命,在中国是天经地义,在加拿大他却没有死刑,因此如何结合自己的国情来制定和执行法律很重要,但我们这些海归是不是对中国社会都有充分的了解呢?从经历上来看,不少人是出了校门又进校门,如无恰当的措施补救,很可能他们的学问用非其地,不解决问题,反而增加麻烦。

猛然想起章立凡先生在我这里发出的《职务消费需要阳光》中的这些话:“‘桔生淮南则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当代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与欧美发达国家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法制及***监督体系不同,学习外国的先进经验,若只学了“高薪”的标准,而无廉政的监督机制,无非是给腐败锦上添花,了无新意。
  
一厢情愿的‘高薪养廉’,没有法制上的保障无法实行,没有经济上的基础无法实现,没有道德上的操守无法自律。说到底,“文革”对中华民族教育文化的摧残所造成的社会道德断层,以及权力不受监督的政治惯性,是职务消费腐化现象日益严重的根本原因。不重建社会道德,不实行阳光下的***监督,薪水再高也抑制不了腐败。 ”

我感到应该注意,不仅这种职务消费有中国特色,别的许多事也如此;不单是法学,别的人文学科也有类似的问题。这篇文章说:“人民大学法学院似乎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强大,至少从师资来讲如此,所依赖的更多的是规模与历史资源,从最近人民大学法学院将自己的校史源头从根正苗红的陕北公学改为私立的朝阳大学来看,人民大学法学院似乎对自己也有些信心不足。”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这情况,所谓没那么强大,当是指没那么多海归博士,我倒以为固然有欠缺的一面,但另一方面来看,未始不是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一个长处,十年树人,究竟孰优孰劣,最终还得经过实践的检验,看培养人才的效果。

法学时评网,2006,4,16

========================================= 本栏书评仅代表撰写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