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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法律实务(上/下)(中国电子商务法律与实践)》书评 —— 查看此书介绍

白雪海 2006-12-25 20:50:13


法律再完善也是需要人去执行的,目前需要的是一个强有力的执行机构,这个机构遍布全国各地,交易随时在进行,监督也随时在进行,一经接到举报,甲地向乙地立即通函查处,违约方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可是,现在的事实是地方各自为政,地方保护主义和法律规定的“发案地受理”。

我举个例子,我11月2日与河北衡水春晓新型散热器有限公司通过阿里巴巴网站达成购买10台太阳灶的协议,都是网络联系,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双方都已经默认直接从银行的通存通兑支付货款,并且款到发货,也没有签合同等,我把货款1600元存入对方指定的账户,对方也确认收到货款,可是我现在已经两个月没有收到货或者退款,与对方联系,对方总是推委堂赛。现在,阿里巴巴我也报了,昆明网上315我也报了,公安局我也报了,对方的工商局我也报了,法院我还没去,我怕“赢了官司输了钱”。至今为止,我还没有收到一份满意的答复。

事实上,处理电子商务纠纷的关键是要废除“发案地受理”,全国就是一盘棋,没有所谓的“发案地”,甲地的客户向乙地购买商品,如果发生纠纷,甲地的相关机构就应该取证,向乙地的机构发送法律文书,乙地机构具体负责处理,而不用甲地的客户请律师到乙地提起诉讼。

人民政府是人民信赖的政府,人民政府的所有下属机构都应该为人民办实事,而不是整天研究政策,写在纸上,吹到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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