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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中国政府采购案例评析第二卷》 ——

王玉科 2005-9-9 10:56:44


《政府采购案例评析》(第二卷)书评

法律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职业,没有较长时间的办案经验,不可能把案子办好;而要成为一个知名律师,除了办案经验十分丰富外,还要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读了谷辽海律师的《政府采购案例评析》(第二卷)后,我更加坚信了这一点。在本书中,谷律师对案例分析之透彻,观点之新颖,内容之详尽,令人叹服。
首先,本书涉及了政府采购中的各种纠纷,内容十分丰富。从采购的形式上讲,有公开招标,比如:“蓝钢”投诉北京市政府采购案、浙江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案、 “明基”拒签政府采购合同案、采矿权招标采购行政争议等等;有单一来源采购,比如:北京市政府采购微软产品案;有竞争性谈判,比如:泉州市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争议案。从争议的阶段上讲,有投诉质疑、行政复议,有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有行政诉讼的一审、二审,还有民事诉讼。从争议的类型上讲,有“串标”引起的争议,有中标后“弃标”引起的争议,有供应商违约引起的争议,有代理机构违法引起的争议,有供应商不履行合同引起的争议,有“黑白合同”引起的纠纷等等。这些问题是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都有可能碰到的,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在书中都可找到答案。
其次,本书融知识性和趣味性一体,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学习了法律知识。作者对每一个案例都是先用的叙述性的语言介绍案情,接着提出问题,最后再解答问题。这样安排篇幅,能够使人印象深刻,引人入胜,把枯燥的法律知识、法律问题与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联系起来。
再次,宣传法律而又不拘泥于法律,提出了许多独创的见解。作者通过对案例中的法律问题不但引用《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分析,并从学术理论上进行了论证,从而达到宣传法律知识的目的。更为可贵的是,作者提出了许多独创的见解。比如:关于“质疑必须前置的规定无效”的主张、关于“单一来源采购应规定适用条件及滥用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主张、关于“对工程采购的界定范围亟须修改和完善”的主张、关于“竞争性谈判法律制度的存在缺位”的主张等等。要使政府采购事业正常地进行,一要政府采购规则公正,二要监督机制健全,二者缺一不可。作者的这些主张、观点涉及了政府采购规则的完善、监督机制的加强等各个方面,对丰富我国《政府采购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再次,揭露腐败、抨击邪恶,读来痛快。作者所选案例都是一些典型、较有影响的案例,其中采购主管机关多是省级、部级的财政部门,对于这些主管机关的违法行为,作者都毫不客气予以指出,提出批评。各级采购主管机关如果能认真依法对待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真正贯彻“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那么,我国的政府采购事业必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我深信:无论是政府采购供应商,还是中介代理机构、采购主管机关;无论是高等院校的相关专业的师生,还是和政府采购活动领域有关的从业人员,都能从此书中学到有益的一课。


王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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