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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折:司法考试应考对策方法新思维(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学习丛书)(》书评 —— 查看此书介绍

基典网 2005-4-27 17:45:33

备战司法考试是否有捷径可走?

怎样才能在短时间内取得司考高分?

司法考试试题内容的选择是否存在一定的规律?

如何在以万计量的众多法条中找出重点?

有效、实用、正确、针对性强的应考思维模式是什么?

在历年司考真题的背后隐伏着怎样的走向与趋势?

十余年律考、司考的演进告诉我们该如何学习、复习与作答?



司法考试是一场涉及广泛、影响深刻的考试,关于司法考试的话题也是一个为人所津津乐道的大题目。各种版本、各种渠道、各种角度的讲叙,使我们感受到:这不是一个信息匮乏的社会,而是一个信息极大丰富的社会。然而,信息并不代表知识,过多过滥、并未辨择的信息往往给人压迫,甚至带来误导。不对司法考试试题内容进行实证研究,不对司法考试出题思路的演进进行跟踪思索,就很难真正悟透司法考试,更遑论对其规律的把握了。

l 为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这样一个司法解释甫一出台便在当年的司考中被一考再考?司法考试试题的选择与时下司法系统所提倡的“司法为民”口号之间是否存在联系?本书会告诉你司法考试与社会热点间的关系,指导你去正确把握热点问题。

l 为什么1999年第二卷第45题、1999年第三卷第49题、1999年第三卷第85题、2000年第三卷第64题、2002年第三卷第13题、2003年第三卷第85题、第2004年第三卷第3题中的案情几乎同出一辙:一个辞职(被开除、调离)的业务员(销售经理、供销科长),手中持有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无期限的委托书),第三人不知情而与之签订了合同?本书会替你总结近10年来一些反复出现的案例套路,教你用最快的时间分辨出考官所考查的法条与法理。

l 为什么跨越法律部门的综合型试题越来越多?如何将实体法与程序法融合?本书教你在学习、复习、作答中该如何正确运用发散思维,对综合型试题开发出解答套路,做到有备而来。

l 为什么有的选择题法学博士无法正确选择,而法律圈外人,甚至是小孩倒能答对?在法条记忆失灵时,本书提醒你如何运用常识与情理的价值进行正确判断。

l 为什么法律规范中的但书被经常考查,为什么并列式、选择式法条容易出现在选择题中?本书教你该怎么取舍法条,如何读懂吃透法条。

l 为什么说在案例题中有的情节只是干扰项,哪些细节是有价值的细节?分析案例时,本书指引你如何判断有用项与干扰项。

l 为什么有的考生面对论述大题要么无话可讲,战战兢兢不敢逾雷池一步,要么言多必失,整篇文章法味全无?针对2003、2004年新近出现的主观化试题,本书告诉你如何把握客观与主观内容的界限,如何分析刑事、民事案例题与论叙大题。

本书正是一本建立在实证研究基础上讲述司法考试应试思维、规律、技巧与方法的书籍。这并不是一本形而上的理论集注,而是对历年真题(尤其是近三年的司考真题)进行微观研究、比照、辨析、论证,在此前提下归纳出司考应试的一般性思维与方法的书籍。书中所有结论的得出,均以近年的实例为佐证。全书共计300多个例题,均是作者精心挑选的历年真题。这些具有代表意义的真题就如一粒粒珍珠,静卧于茫茫题海中,以其闪闪幽光向司考的有心人讲述着什么;而本书所提示的规律、技巧、方法便如一线长索将珍珠连缀起来,形成一条条理分明、逻辑连贯的思维链,向考生明示出司考内在的规律。时下之种种流行的司考书籍,要么以知识点为主线,要么以法条为框架,但全面、准确、专门地对司法考试思维、规律、技巧、方法进行总结的书籍,本书当属首家。

爱因斯坦讲:所有一切学习问题不过只是方法问题。如果勤奋也算是一种方法,作者认为在考生立下意向决定参加司考之前,首先必须解决学习、复习、作答的方法问题。而面对司考如此这样一场内容繁多、体系庞大、题点不断变化的考试,不对其进行一种全局性的把握,不察知其内在的变衍规律,就贸然投入不是明智之举。凡事均有方法与规律,司考也不例外。本书作者将法律知识与思维科学进行了有机的二元结合,从换位思维、逆向思维、还原思维的角度出发,向考生阐释了考官设题的思路,帮助考生“以静制动”,以最有效、准确的学习方式来从容应对司考中的无穷变化。司法考试刚刚走完它的幼稚期,但尚未进入青壮期;它刚褪去稚气,但尚没有发育完全。司法考试试图通过一次书面测试挑选出适合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才。司考的宗旨、目的与考试方法的局限性,决定了司法考试试题的选择存在着限制。而这种限制与范围,恰恰为我们寻求其中的出题规律、准备应对的有效方法提供了客观前提。

作者认为,备战司考,六种书籍是必要的。一本内容周全并带有重点指示的法规汇编,它是你正确答题的依据。一本司法考试大纲,它使你不致犯方向路线性错误,告诉你考试的范围。一本详细正确的历届真题集,它使你尽知司考的真实力度与深度,也使你对司考具备了感性认识。一本没有歧义的教材,为你解决研读法条时的困惑并传授你正确的法学原理。一本精心编制而与司考真题难度相当的自测题集,供你在考前查缺补漏、自我评估。再就是本书,它可以在你开始学习上面五种书籍之前先整体感受司法考试的全貌;也可以在你进行了上面五种书籍学习之后,再来验证、升华、总结应对的思维与方法。

法本考生一般对法学体系存在总体上的把握,对法学原理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因此面对主观试题,有相对优势;但法律本科教育也使得一些法本考生具有不注重法条记忆,将司考与法学考试混为一谈的缺点。非法本考生在法学体系的学习时间方面弱于法本考生,但一些“先天弱点”反而促使他们认真研究司考,转化为某些思维方式与学习方法的优势。司法考试中的试题与司法实践中的实际案例有联系又有区别,题目中的案情不同于现实生活中的案件事实。有过法律工作经验的考生对一些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法律问题具有敏感度,但一些在司法岗位工作多年的考生也会犯下“将简单问题复杂化”的错误。此外,由于常年从事单一的法律岗位工作,比如检察院中的刑事起诉部门或法院中的知识产权审判部门,也会使一些有工作经历的考生知识结构不尽合理。没有法律工作经验的考生不易把握考试中的重点(司考的要求之一就是要考核考生对于法律的具体适用能力),但他们由于没有任何先入为主的成见,反而能迅速把握司法考试本身的规律与答题方法。

笔者认为,面对司法考试这样一种全新的、迥异于考生以往在学习、工作中遇到的考试,不同背景的考生的起点大致相同。每个人都可以根据个人的情况,设计出合适的学习、复习计划,通过努力顺利过关。

要通过司考,一靠认真的投入,二靠正确的方法。而本书作者及其同仁们奉献给大家的,便是这样一本讲述正确应对方法的书籍。它追求的是严谨、有效、权威与准确。

孙子说:兵者,国之大事,生死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司考也是如此。作为一场决定考生命运、前途、职业的考试,每个考生都有必要对司法考试进行深刻、全面的了解。只有有了全面的、深刻的认识,才能在学习、复习、作答过程中以最佳的方法与最高的效率去与人竞争。

有学者认为:人类在“作茧自缚”地接受法律的约束、规则乃至惩罚的同时,也在享受法律带给我们的权益、安宁、和谐、秩序、尊严、文明等福祉,享受法律带给世俗生活的不乏诗意的秩序与和谐之美。司考也是如此。在本书的引领之下,你会感受到司法考试中“考官因法设题”、“考生依题找法”思路等等一些融会了法学智慧与思维科学的精深微妙之处。

享受司考,自阅读本书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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