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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走出高墙》作者的对话 《走出高墙》书评 ——

王平 2005-4-8 9: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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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平,武汉人,2005年3月31日从湖北一所监狱刑满释放,入狱前曾为一家报社记者。知道阳光下(原名王金云)的故事缘于2004年4月12日《法制日报》对他的一个整版报道。其中阳光下说的一句话“实行监狱警察准入制度,加大监狱反腐力度有利于罪犯的思想改造”深深打动了我。那时我在想,阳光下一定是一个有独立思想的人。后来,我从同改那里看到了一本被服刑人员疯狂传阅的叫《走出高墙》的书,没想到它的作者就是阳光下。为此我决定把采访阳光下定为自己出狱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因为阳光下在《走出高墙》一书中讲出了许多我要说的话,而此也正是它受到众多服刑人员喜爱的原因所在。
2005年4月3日晚,我拨通了阳光下咨询热线:0755-26492626,当我表明身份和说明意图后,阳光下欣然接受了我的采访。下面是我和他的对话:

记者:你为什么要写《走出高墙》一书?是不是作秀?
阳光下:写《走出高墙》是我的一个心愿,走出高墙不只是指获得自由,还有走出心灵的高墙的意思。我不认为是作秀相反是在尽一份社会责任——“作秀”按常人思维来思考其结果是为了“名”和“利”,而为“名”的最终结果也是为了“利”。到目前为止我没有接受任何企业或个人的捐赠,仅2004年中,我花费在帮教方面的钱就有4万多元。
记者:你怎么看湖北佘祥林杀妻的冤案?你写《走出高墙》是不是也想给社会留下一点启示?
阳光下:看到佘祥林的报道时,我很平静,不是不气愤,而是听到看到这样的故事太多。不过现在媒体能客观公正报道这类似新闻本身就是一种进步。
看过《走出高墙》的人都知道,它记录的是我在看守所,监狱,出狱后的整个心路历程,此也是我国几千万受刑失去过自由的人都经历过的。只不过我是第一个用日记的形式把它整理出来出版的人。
记者:我知道你在《参加监狱文化考试》一文中将购货清单原原本本列举出来是想反映监狱商品定价高及质量差的问题,这在全国许多监狱都存在,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阳光下:服刑人员同样是公民,自然也受《消费者法》保护,但在现实中它往往被人忽略。而这些问题都是监狱为追求经济利益的结果,所以将监狱支出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是必须的。
记者:你在《表彰劳动改造积极分子》一文中提到服刑人员“买卖生产任务”和“每天劳动时间超过8个小时”的问题,其实在许多监狱都存在,你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
阳光下:前面我说过,服刑人员也是公民,同样受《劳动法》保护。“买卖生产任务”是因为监狱将生产劳动作为监狱改造的重要任务,或者说减刑的标准,这是不对的,也不利于罪犯的改造,“每天劳动时间超过8小时”也是监狱受经济利益作用的,此同样不利于罪犯的改造。所以说,我们的监狱人民警察必须转变观念,惩罚罪犯不是目的,教育改造罪犯才是目的。
记者:我知道《法治与文明离我们不远》一文提到的《看守所监管情况信息采集表》中所反映的看守所里存在的腐败,黑暗等问题实际上都存在,监狱里也存在,你为什么不直接写出来?
阳光下:我所经历的我都写了出来,例如《走出高墙》一书中侧面反映的一些问题,主要是看大家站在什么立场上思考。同时我们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从国情出发,否则我们就看不到《走出高墙》这本书啦!另外我们不能因为有像湖北佘祥林杀妻冤案的存在,就去抱怨社会的不公。
记者:你为什么要办“中华失足者热线”网站?其目的是什么?
阳光下:关于为什么办“中华失足者热线”网站,我在许多媒体报道中都讲过,去看看就知道。目的就是呼吁国家对安置帮教工作进行立法,当然立法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给刑释人员一个宽松的回归环境才是重要的。

联系人:王平 wangping7710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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