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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罗马城(原价20.00元)》书评 —— 查看此书介绍

徐国栋 2005-2-2 13:30:51

喈喈鹤鸣,谁识其音?

徐国栋

读者手里拿着的《法治的罗马城》一书是黄鸣鹤法官写成的随笔集。据我所了解的范围,这是中国大陆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法官个人法律杂文集。这样的“第一”诞生在我们厦门,让我感到骄傲;诞生在我们厦大所在的思明区的法院,让我感到第二层骄傲;出自我们厦大法学院的一名毕业生之手,让我感到第三层骄傲。为了这三层骄傲,我欣然为这本书写序。
写文章易,写杂文却难,写出喜笑怒骂皆成文章的好杂文更是难上加难,要将深邃或灵空的思想凝练成豆腐块,非一日之功。法律人中,能写出好杂文的不多,法官更少,原因之一乃是我国法官的构成处于转型中。曾几何时,法院被认为是国家专政机器,法官因而成为准军人,不光穿准军人的衣,戴准军人的帽,而且以正式的军人为自己的队伍来源。当然,军中也有很多具有文化底蕴的人才,但由于太难得,部队舍不得放走他们,于是,来到法院的军转干部在繁忙的审判工作之余,舞得动笔杆的不多甚至没有。法官只能写判决不能写随笔遂成为他们的社会形象。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对法院功能从镇压到实现正义的认识的转变,我国刻意更新法官队伍,法律院校的毕业生源源不断输入,形成了文人型的法官群逐渐取代武人型的法官群。这种转变为黄鸣鹤以及黄鸣鹤们的脱颖而出提供了时代大背景。由此,法官出随笔集只是迟早的事情。
为什么这样的随笔集出自思明区法院的法官之手?乃因为该院较早完成了法官队伍从武人到文人的转变,绝大部分法官毕业于政法院校并且敢于以此为骄傲。我们知道,在“文”“武”并存的法院,武人年资职位皆高,文人暂处“媳妇”地位。在这种环境下,舞文弄墨本身就是一种毛病,能“舞”能“弄”者也只能装愚,因为先哲留下来的生存哲学告诉我们:叫得不好不坏的“鹤”比叫得好或叫得坏的“鹤”有更大的生存机会。能“舞”能“弄”者当然属于叫得好的“鹤”啦,通常首先下锅。一次在外地出差,友人告诉我,他们那地方一些单位的笔杆子甚至被强迫上交稿费,是能鸣之“鹤”遭到的磨难之一。在这样的地方,学历高本身就是一件坏事,因此,许多大学、研究生同学毕业后要学的第一件事就是装傻、装得粗拉。在思明区法院,我却看到了一种独特的学术气候:这里的法官可以公然宣称自己的院校出身,并且经常把本院取得的成绩归因于其院校毕业生多的有利的队伍构成,甚至组织全院法官进行学术研究,与院校联合培训法官等,这都是叫我感到惊异的,因为中国的恐怕是多数的法院还不是这样。说实话,换一个单位,黄鸣鹤的这部随笔集不见得能写出来,写出来也可能要匿名发表或者挂上院长的名字,至少要上交全部稿费。因此,这本书的问世,是思明区法院良好的学术空气的一个见证,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法官队伍构成和法院形象改变的一个见证。
为什么这样的随笔集出自一个厦大法学院的毕业生之手?我认为是厦大法学院以及整个厦门的山水灵气造成。我所属的这家法学院靠山面海,仁智兼得,西有佛教名山南普陀,东有胡里山大炮台。常受那海风吹,常在那海里泡,常在那山上跑,常在那晚钟声中祷,常看那样的威猛大炮,哪怕是一块来自山中的顽石都迟早会变成灵玉。当然,鸣鹤所在的思明法院枕鹭江、望鼓浪,吞云吐雾于时时,风景绝佳,也供给了他不少灵气。读者看到这本随笔集里包含的空灵之气,不会怀疑我揭示的它们的来源的。
当然,黄鸣鹤那圆圆的脑瓜的结构确实可能有些不一样,这一事实不大好证明,而且甚至在当今之世,这一因素都不宜过分强调,因此就不说它了。
因此,暂且可以认为上面的3个原因造就了黄鸣鹤和他的这本书。让我们看看它有什么妙处?本书分为8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法律与泥巴》,讲了这只会叫的鹤对法律的理解,主要涉及法理主题,其中,他通过《庄子》把法律与泥巴联系起来(见“法律与泥巴”),表达了他的“去神圣化”的法律观;其中讲到一条船员的故事,这条船不是中国船,而是美国船(或许应该叫做英国船),它就是有名的“五月花号”,鸣鹤借着这条船介绍了社会契约论的一次实践和民治的基本法理;还是在这部分,他为律师从人为制造的诉讼中赚得了过多的钞票愤愤不平,从而想起了调解的物美价廉之宝(见“多讼之弊”)。第二部分是《不会说话的鱼和会说话的法律》,主要是环保法理方面的。其中,他从古楼兰的生态灭绝想到了我们这些幸存者可能不幸的未来(见“迟到的法律”),从白蚁纷飞想到了燕子、麻雀的惨遭滥杀(见“人蚁之战”);第三部分是《法眼看天下》,他从法律的视角介绍了一些社会热点现象,具有普法的意义。第四部分是《跬步的欢呼》,收录的是作者对这几年来对于中国法治点滴进步的欢欣。其中的“告别大盖帽”一文正好揭示了他所经历的法官由“武”到“文”的演变。我从他的故事想到了我的:当年我也穿警服戴大盖帽照过相寄回家吓唬邻居,而到现在我厌恶一切制服,危难时见到的人民警察制服除外。“听证会的功能”和“一个城市的名字”两文,分别讲民主的疏通作用和个人对整体承担的责任,特别关乎厦门的经历,厦门人读之感到特别亲切;第五部分是《信用的重建》,讲的信用制度对于一个国家和民众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制度化设计。目前生活在美国这样的信用社会的我,对这一部分感到特别的“巴实”;第六部分是《寻找一把失落的槌子》,属于专题研究,讲的是作为法槌的创意者的作者在这种审判工具在思明区法院诞生过程中经历的一些故事。第七部分《错位的回归》收集的据说是他写得最放松也最为得意的一些学术文章,但往往在研讨会中得不了奖,反而是那些他自己很想扔到废纸篓的一些文章却得了他意想不到的大奖,在自己的文集中为它们留下专章,也算是给它们一个说法。这些部分中的篇什都颇可圈点。
通过读这本书,我进入了黄鸣鹤:我们从此书可感作者收入不错、工作不累、思明区法院环境宽松,因而其心思得以常在空灵中盘旋,常与庄子、楼兰国王神交也!一个超越型的法官的形象跃然进入我的心底,其一个重要特征是日常的“做”与日常的“思”的相对脱离。他在审理“给我一个理由”中述及的小案之余,想到的是古的和洋的“五月花号”。按照时下流行的术语,黄鸣鹤应该属于小资型的作者呢!当然,这种脱离又来自“中国传统知识分子那种胎生的叩问苍穹的责任感”,因此,本书的“天问”色彩远远多于其“审判心得”色彩。由于对原因的原因的反复拷问,鸣鹤的兴趣远远不限于法律,顺藤摸瓜,这本书也记载了他在哲学和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自然科学等领域的游踪。特别要说的是,我还从这本书中感到了一种痛楚:作者尽管是天问型的人物,却不得不致力于法槌这样的在大部分国家和中国古代都已经搞掂的区区小事,而此等事又必须有人去做,因为我们在法治上的欠帐太多太多,此间的滋味,一个没有空灵的美学追求的人又怎么能理解呢!
喈喈鹤鸣,其音也哀!吾闻之而神伤也!
无论如何,在福建,在厦门,在思明区法院,“鹤”已经能鸣了,且能放开高鸣,这就是时代的进步,但其鸣也孤哦!法院系统培训高学历的人才,动手早,投入大,从在北大和人大举办法官班开始致力于此已20余年,现在该是收获的时候了,而且系统外输入的人才也很可观罗!因此,我在法院能出另外的鹤结束鸣鹤的孤鸣。喈喈鹤鸣,求其友声。此等友声能使我们在欣赏鸣鹤的鸣叫之余,能听到另外风格的鹤鸣。如果鸣鹤属于高音,“友声”很可能是低音,也许它们是“办手中案,想其中理”的风格,霍尔姆斯法官的《法律小径》和丹宁勋爵的《法律的训诫》就是这样的风格呢!或也许,鸣鹤的下一本书就是这样的风格。我当然宁愿它还是出自厦大法学院的毕业生之手。说实话,没有在厦大美丽的校园里生活4年以上,吸纳其灵气,想作出色的鸣叫是比较困难的。信不信由你,呵呵!
是为序。

徐国栋

2002年12月7日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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