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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案例评析(第1卷)(政府采购系列丛书)(原价30.00》书评 —— 查看此书介绍

李云 2005-1-12 23:38:29

读《中国政府采购案例评析》

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夜来城外一尺雪,晓驾炭车碾冰辙。牛困人饥日已高,市南门外泥中歇。翩翩两骑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白居易。
十指黑黑、两鬓苍苍的老翁与白衫翩翩的黄衣使者,一车炭与半匹红纱一丈绫,生动描绘出了一副古代的“政府采购”画面。当然彼时的“政府采购”是毫无“公正、公平”可言的。现代意义上的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为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采购制度,最早形成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当初,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目的,确实是政府为了日常政务活动或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如英国于1782年首先设立了政府文具公用局,作为政府部门所需办公用品采购的机构。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采购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当今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采购的涵义已经同过去大不相同了。真正意义上的政府采购,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
随着1994年部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签署《政府采购协议》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的实施,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政府采购进一步向规范化、国际化发展,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过程更加透明,一些国家每年用于政府采购的支出已达财政总支出的30%,甚至更高,政府采购已成为许多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的政府管理公共支出、调节经济运行、维护本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制度。从各国实行政府采购和我国进行政府采购试点的情况看,实行政府采购一是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采购开支;二是保证采购对象的质量,采购单位通过政府采购能购买到质量有保证、价格合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从而更好地保障政府机关行使职能;三是有利于发挥政府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推进保护国内产业、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措施的实施;四是促进财政预算制度的改革,强化支出管理;五是有效抑制腐败,遏制政府采购中的权钱交易和损公肥私等丑恶行为,净化政府形象。
我国政府采购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体制和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的目标相比,目前还有较大的差距,在实施过程中更是问题百出,比如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不规范,地方保护主义严重,采购方式的选择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无人监督,陪标、围标、串标等暗箱操作的违法现象随处可见,采购主体确定中标或成交结果带有较大的随意性,虽然有质疑和投诉机制,但实际执行效果却微乎其微,法律虽赋予供应商救济途径,但行政和司法的救济渠道并不畅通,采购过程中的操作不规范甚至是不合法现象比比皆是。
为了更好的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管理和协调,我国于2002年6月29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国的政府采购活动制定了行为的准则。但法律的抽象性使得实践中应用法律出现了很多问题。虽然在法律颁布后不久即有众多不同版本的法律条文释义出版发行,但不过是从抽象到抽象的词语变换,实践中的问题仍疑雾重重。《政府采购案例评析》一书应时而出,为处于迷茫之中的人们打开了一片清晰的视野。
该书作者为资深律师谷辽海,他从事专职律师已达十几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长期的实践中接触了为数众多的政府采购案例,天道酬勤,经过几年的笔耕不辍,《中国政府采购疑难问题》、《中国政府采购案例评析》等一系列丛书终于出版发行。该丛书选用了我国十几个省市五十余起政府采购方面引起的案件,涵盖了政府采购法律救济方面的所有程序,有质疑和投诉过程、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过程、行政复议过程、行政诉讼过程、民事诉讼过程等,在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方面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单一来源、询价等等,政府采购当事人有采购主体方面的也有质疑供应商的,所有的这些案件几乎涉及到《政府采购法》的所有内容;案件中涉及到各式各样的违法事件,有采购程序方面的,也有采购合同方面的,有中标、成交前的违法,也有发送中标、成交通知后的违法事件等。在分析案件的同时,根据个案需要,介绍相关法律如:WTO政府采购协议、联合国采购示范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以及这些相关法律在具体个案中的适用。在一些具体个案中,依据实际情况分析我国政府采购法所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通过个案的分析,提出政府采购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我国政府采购法所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这套书对于我国最高的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以及财政部的官员有相当大的启迪,对于全国各级的政府采购办公室执法有一定的帮助。
“言人未言之事,道人未道尽之理”一语可谓《中国政府采购案例评析》一书之形象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至今已近两年,在此前后的大小案件也是频繁发生,理论界也相继出现了有关的研究与探讨,然大多为空中楼阁,理论性有余,实践性不足,即使偶有语者,也不过蜻蜓点水,点到为止。而《中国政府采购案例评析》一书则从一个法律实践者的角度深入分析了法律应该解决的实践问题,且对实践问题从理论层面进行了深入分析,而非浅尝辄止,如其对缔约过失责任的分析,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成立前的缔约过程中,因缔约人一方致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所具有的过失。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以合同的有效成立为界点,如在合同成立前,当事人一方因相对方过失而受到伤害时,不能依合同而只能依侵权行为请求损害赔偿。但侵权行为的成立要件较为严格,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颇为不利。故在“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之间,需要设立一项特殊的责任,这就是缔约上过失的功能所在。然而,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责任追究问题往往难以界定和运用,作者在书中则对其做了详细的法理性论述,并针对具体的案例做了分析和评价,文章虽是对实际案例的分析,但读者可通过阅读此书举一反三,定能对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找到理论和法律上的解决方案。字字珠玑,《中国政府采购案例评析》一书可称为政府采购活动的指南针、方向盘!
作者: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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