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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案例评析(第1卷)(政府采购系列丛书)(原价30.00》书评 —— 查看此书介绍

刘晓峰 2005-1-12 23:36:46

令人耳目一新的政府采购专著
——读谷辽海的《中国政府采购案例评析》
作者:刘晓峰
秋去冬来,时光荏苒,弹指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已近两年。这部法律实施至今,我国的政府采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又暴露出一些问题:人们对这部法律的重要性有不同认识;地区保护、行业垄断现象普遍存在;采购目标单一,综合管理水平较低;采购中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部门利益主义较为严重;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采购的规模小,范围窄,经验不足;大量的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开展不平衡,中央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明显滞后于地方;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高,普遍缺乏熟悉国际通行采购方式的管理干部和专业人员;法律制度设计欠缺、立法技术性缺陷、法律实施性差、执法标准不统一的矛盾日益凸显等等。所暴露的这些不乐观情形,我们在日前出版的《中国政府采购案例评析》的个案中均能够发现。这套由群众出版社刚刚推出的政府采购系列丛书,系由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律师谷辽海先生独自撰写的专著,50余起各类型的政府采购案,共三卷,第一卷35万字。
纵观谷辽海的《中国政府采购案例评析》,我们不难发现其专著有以下看点:一是该书涉猎法律领域广泛,使人们视野豁然开朗。政府采购涉及到众多的法律,除《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特别法之外,从实体上看,还有民法、合同法、公司法,也有门类繁多的行政法内容。从程序上来看,既有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也有民事诉讼法的内容。在责任的承担上,既有民事责任,又有行政责任,还有刑事责任。我们从《中国政府采购案例评析》中可以看出,如果仅仅从财政部门或者建设部门等某一部门来解释我国的政府采购法或招标投标法,那么所制定的法律或处理的案件,就难以与我国的其它法律法规相衔接。从各案发生情形来看,处理结果往往与我国的其它相关法律相脱节!为此,作者把政府采购制度放在现行整个法律体系的框架内来分析,而不是囿于《政府采购法》这一单行法的范围之内,足见作者的立意高远、睿智前瞻,知识面宽广。读罢全书不仅对政府采购法的基本内容了然于胸,而且对民诉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亦一定会有更深入的领会。作者在书中大量引证中国和外国法律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条约惯例。其间,既介绍法律的规定,又解释为什么在个案中会适用这样的法律规定。
二是发现的法律问题与漏洞远超过其他同类著述,见解精深独到,富于启示性。作者敏锐的发现,我国政府采购法立法中存在的大量不容忽视的漏洞与问题之所在,并予以大胆、独特的阐释。比如全国政府采购规模逐年不断扩大,但与之相伴的是各地政府采购方面的争议也随之增多,法律本身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法律规范之间相互冲突现象非常严重,公开招标为政府采购对象的主要方式但政府采购法中却没有具体的操作规程;采购方式的选择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无人监督;陪标、围标、串标等暗箱操作的现象随处可见;采购主体确定中标和成交结果带有较大的随意性,虽然有质疑和投诉机制,但实际执行效果却微乎其微,法律虽然赋予供应商的救济途径,但实践中行政和司法的救济渠道并不畅通;行政和司法等执法机关对采购主体、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等专业方面的知识普遍欠缺。这与以往同类著述大不相同,好多见解尚属首次提出与披露,具有振聋发聩、力透纸背的质感和骨感,颇具独创性,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三是视角独特,取材新颖,可读性强。该书选辑了北京、深圳、南宁、浙江、河南、河北、广东、广西等省市的政府采购方面的案例,其中有中央机关采购的,有地方政府采购的,也有作者自己承办的。这些案例极具典型性,其内容涉及到我国政府采购法的所有采购程序和采购方式。合同缔约各阶段的争议、民事侵权、质疑程序、投诉程序、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方方面面, 作者利用这些典型案例来反映我国政府采购及政府采购法中存在的形形色色的问题,书中的每一个案例基本上包括三个部分的内容,即基本案情,评析和探讨、处理结果。在介绍案情的基础上,指出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的争议点所在,然后就各个争议点进行综合法律评析,评析之后再将有关法院及行政机关的判决书、裁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的最终处理结果附后,使评析意见更加有的放矢,发人深省,其用语平实简洁、准确精当,颇有引人入胜之感。读此书,不仅增强自身法律知识,而且对不同地区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我国政府采购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现状都会有一个总括的深刻印象和了解,称其为政府采购小百科全书并不为过。
四是学养深厚,论辩精彩,具有超群的思辩性。作者对精选的每个案件进行了深入的法理解析,从立法者、执法者、律师、政府采购主体、供应商等多个视角,对每一个案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骨髓、独到全面的剖析,也对当前的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形形色色的不规范之处进行了大胆揭露、鞭挞。在一些具体的个案中,依据实际的情况分析我国政府采购立法以及相关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中所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以及需要完善的地方。而在《中央国家机关的一起政府采购纠纷案》中则批评了我国军事采购人为的被排除在政府采购法调整之外的现状,作者认为,《政府采购法》第86条虽规定“军事采购法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但根据立法法和宪法的规定的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否则无效的法的效力位阶原理,作为下位法的军事采购法规不能和上位的政府采购法发生抵触,军事机关采购军事货物、工程和服务,同样要纳入我国政府采购法的调整范围,这才是符合我国立法原意的。作者遣词造句之精妙,惊喜、疑问、排比句式的反复变换,时而如行云流水般流畅,时而气贯长虹、高屋建瓴。可谓用心良苦,激情四溢。从中可见作者旁征博引、善于论辨之一斑。
五是强调针对性、实效性,重在解决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全书对政府采购的范围如何确定、何为财政性资金,如何界定财政资金,在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报价、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中,具体的采购究竟应采用何种方式等等实际操作难度比较大的问题都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同时也对政府采购法中语句表述模糊或理解容易有歧义的地方进行了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解析,努力探求政府采购立法精神的本意及其应当体现的司法、执法价值取向。对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也尽可能给予详细解答,表明作者始终关注我国立法、司法建设的最前沿,重在解决实际问题。在《在广州贝氏诉卫生部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中,药品集中采购的招标代理机构海虹公司有意标明特定的产品供应者,在利益驱动下人为的制造不正当竞争,严重损害了包括贝氏在内的大多数参加者的合法权益的事实,反映了我国招标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采购主体及其代理机构制造不正当竞争,带有歧视性、变相垄断的违法现象。在《法院维持一起“串标”处罚案评析》、《发生在浙江衢州的大宗串标案》、《四家供应商遭遇行政处罚案评析》等多篇文章中,作者对投标过程中极为多发的串标现象进行了大胆揭露、深入剖析。并在多处指出我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中所存在的立法缺失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具体提出我国政府采购渠道应如何畅通,以及我国政府采购法所需要改进和完善的诸多地方,可谓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总之,该书立意新颖高远、思想深邃前瞻、逻辑谨严缜密,全而精,专而不落臼白,通俗易懂却又不失雅趣,而这一切都来源于作者对中外政府采购历史现状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博采众长和理性研究,来源于作为一名学者和专家型律师维护我国政府采购健康发展的公平正义理念。是一部颇为难得的带有浓厚文学色彩、饱含爱国激情的学术专著。该书实为有关立法、司法、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广大律师、政府采购主体、供应商、工商企业界人士和有志于从事政府采购法学研究教育学者、教师、大学生、研究生不可多得的基础性学习和研究用书。我深信,有识之士一定会从中各取所需,获益匪浅,定会成为广大读者的随身宝典和良师益友。让我们以喜悦而渴望的心情,带着景仰与些许凝重,怀着对我国政府采购美好明天的无限憧憬与遐想,迎接本书的出版发行,共同为中国政府采购的司法实践和民主与法制建设不仅要摇旗呐喊、擂鼓助威,而且更要倾其所有来身体力行、添砖加瓦,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吧。
作者: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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