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限制论(武大刑法学博士文库)》书评 ——
教授莫 2001-12-12 15:43:57
死刑作为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一个刑种,在我国刑法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死刑限制论》一文以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刑法学的基本原理,对我国的死刑限制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和富于探索、创新精神的研究。综而观之,这篇论文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
一、结构完整,体系新颖。本文由导论、价值论、政策论、立法论、司法论和执行论等六部分组成,由导论部分“死刑的本质”入手,直至死刑的缓期执行,对我国死刑的限制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和探讨,从而形成了具有内在逻辑性的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衔接、现状与展望兼顾的较为完整的科学体系,较之我国已有的死刑方面的论著而言,结构完整,体系新颖是其突出的特点之一。
二、观点正确,新意颇多。作为我国刑法学界第一篇专门对死刑限制课题进行研讨的博士学位论文,作者能立足于我国刑法学的基本原理,构建自己的理论框架,并对一些学术观点进行了评说,既有赞成,也有商榷,还有反对:赞成者,言之有物,商榷者,不偏不倚,反对者,持之有据。同时,文章又提出了不少新的观点,如将贝卡利亚的死刑观概括为“限制死刑”而不是学界通常所说的“废止死刑”的观点;认为死刑的价值根基是权力根据、理论根据和伦理根据的有机统一的观点;通过对我国刑法中死刑适用条件的深入挖掘,作者所主张的死刑只能适用于那些罪行极其严重、毫无宽宥余地的犯罪分子的观点;通过论证,作者主张现阶段的我国刑法只应当保留9种死刑罪名并应当对绝对死刑等4种死刑规定方式予以废止从而只保留其中的两种规定方式的观点;死刑的适用应当遵循谦抑性、目的性和公正性等三项原则的观点;在界定死刑的实际执行与缓期执行时只能立足于“功利”和“秩序”而不能从“报应”和“正义”去考虑的观点;主张通过扩大死缓适用来减少死刑的实际执行的观点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我国刑法学研究的空白。
三、文笔流畅,资料翔实。通观这篇论文,作者的表述通俗易懂,文笔流畅快捷,资料翔实丰富,中外文引文注释达560余处,其中,日文注释50余处,英文注释近50处,这从一个方面显示了作者在这一专题上的研究决心和研究实力,也表明作者在资料的收集和运用上下了颇大的功夫。
四、研究深入,富于开拓。由于本文不是对死刑进行通则性研究而仅仅是对限制死刑进行专题性探讨,从而能在研究的深度、广度和具体化程度上都有了不少的推进,并在不少方面进行了富于开拓性的研究,如从死刑的价值入手对死刑的优劣进行研究的方法,从刑罚的根据、刑罚的目的和刑罚的效果三个方面来综合论定死刑价值的方法,将死刑政策二级四分为“存置死刑”和“限制死刑”,“存置且扩张死刑”和“存置但限制死刑”的模式等等,这些深入和开拓性的探讨,散发出理论的光彩,使人读后颇有清新之感。
五、展示理论,服务实践。死刑是一个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课题,缺乏理论论证或者脱离实践,都会严重影响这一专题研究的水平和价值。本书即十分重视理论与实践的密切结合,一方面,在文章的几乎各个章节都贯穿着理论论证,如死刑本质和死刑价值的理论论证,死刑立法与死刑司法的理论论证等等都对死刑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另一方面,文章在几乎每一章节也都关注着我国的死刑司法实践,都思考着我国如何在相关方面限制死刑。这样,《死刑限制论》一文就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结合。
当然,限于篇幅,文章对个别问题尚未进行展开和深入,这些都需要在以后进行补充和充实。
综上所述,本文是一篇专门对死刑的限制进行专题性研究的不可多得的优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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