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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定必读法律法规(在职法硕专用)》书评 —— 查看此书介绍

爱国者 2004-4-24 3:05:06

国家所制定的每一条法律法规,中央所班布每个政策都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这些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法规、政策去到地方政府手上就成为它们用来压迫平民百姓的工具。本来中央留给地方政府的立法空间是一件好事,是中央对处理全国各地实际情况灵活性处理体现但是这种灵活性正是给地方政府有所利用的地方,我了解很多地方法规它们都有一个特色就是对它们小部分贪官、昏官有利的国家法律条文它们才引用而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有利的国家法律条文它们就不引用把它收藏扭曲我慨叹我国有一个很好、很好的法律条文但又有多少个地方政府能依法行政呢?又有多少个地方官员能真正理解胡锦豪总书记所讲:[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真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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