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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沪0117刑初284号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2022-3-31)



    (2022)沪0117刑初284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自报闫某某,女,1995年6月8日生,XX,中专文化,务工人员,户籍所在地安徽省界首市。因本案于2021年11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松江区看守所。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疫情防控等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开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

    审 判 长 王文燕
    审 判 员 周 轶
    人民陪审员 陈佩佩
    书 记 员 韩 玲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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