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沪0109刑初195号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2022-6-20)
(2022)沪0109刑初195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熊某,女,1977年12月28日出生于上海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高中文化程度,无业,户籍所在地本市虹口区。2014年8月2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人民币一千元。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12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被取保候审。
本院于2022年3月26日以(2022)沪0109刑初195号刑事裁定书对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熊某危险驾驶一案中止审理。
经查,现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恢复审理。
审 判 员 杨凤英
王丹 书记员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
声明:
本站收录的二十万件裁判文书均来自法院官方网站公开信息,
本站裁判文书栏目不会接受任何个人或企业提供的裁判文书。
如您认为内容涉及个人或企业隐私,要求修改或删除的,
请将网址发邮件至:

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