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2022)沪0115刑初246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2-6-20)



    (2022)沪0115刑初246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XXX,男,1997年9月21日出生于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XX,大学文化,务工人员,户籍地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11月21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8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张毅霞,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22〕9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X犯故意伤害罪,于2022年1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故于2022年3月19日裁定中止审理。
    现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恢复审理。

    审 判 长 陈 玮
    人民陪审员 陆咏梅
    人民陪审员 林澄宇
    书 记 员 罗 薇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
    声明:
    本站收录的二十万件裁判文书均来自法院官方网站公开信息,
    本站裁判文书栏目不会接受任何个人或企业提供的裁判文书。
    如您认为内容涉及个人或企业隐私,要求修改或删除的,
    请将网址发邮件至:
    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