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沪0101刑初188号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2022-3-28)
(2022)沪0101刑初188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戚某,男,1986年2月2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088XXXXXXXXXXXXX,XX,中专文化,深圳泰美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户籍所在地:广东省廉江市,暂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1年12月2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1月19日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并由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执行逮捕。
辩护人郭小林,上海尚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岑某,男,1993年6月1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5212XXXXXXXXXXXXX,XX,高中文化,广西崇左豪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员,户籍所在地:广西XX自治区崇左市江洲区,暂住广西XX自治区崇左市。因涉嫌诈骗罪,于2021年11月7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1年12月13日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并由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执行逮捕。
辩护人王菲,赵辰斌,上海知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邓某,女,1985年9月1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5213XXXXXXXXXXXXX,XX,中专文化,个体经营户,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因涉嫌诈骗罪,于2021年11月6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1年12月13日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并由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执行逮捕。
辩护人黄爱,北京市中闻(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黄某,女,1987年12月1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5213XXXXXXXXXXXXX,壮族,初中文化,个体经营户,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暂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因涉嫌诈骗罪,于2021年11月6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取保候审。
辩护人师福伟,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覃某,女,1994年2月1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5213XXXXXXXXXXXXX,壮族,大学专科文化,务农,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暂住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舟县。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1年7月11日被河南省桐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6日被取保候审;因涉嫌诈骗罪,于2021年11月6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1年12月13日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并由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执行逮捕。
辩护人黄朝为,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黄检刑诉〔2022〕15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戚某、岑某、邓某、黄某、覃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2年3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需要,致使案件在较长的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
审 判 长 唐鸿发
审 判 员 郑 莹
人民陪审员 梁似瑛
书 记 员 刘 澍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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