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沪0120刑初208号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2022-5-2)
(2022)沪0120刑初208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方某,男,1984年11月25日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初中文化,系来沪务工人员,户籍地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暂住上海市奉贤区。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于2022年2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奉贤区看守所。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4月28日以沪奉检刑诉〔2022〕17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方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现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
审 判 员 邱建安
书 记 员 盛 晨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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