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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沪0115民初25445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6-4-18)



    (2016)沪0115民初25445号
      原告徐某某,女,1972年2月12日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告贾某,男,1972年3月1日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青岛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徐某某诉被告贾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徐某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未按本院规定时间到庭参加诉讼,且原告徐某某未在本院规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丁 峰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冯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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