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出版信息>>出版信息阅读     图书书名查询:

李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序言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序言

(二○○三年一月八日)

李鹏

在九届全国人大任期内,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了30期法制讲座。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将这30期法制讲座的讲稿编辑出版,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制定和修改法律、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及其他最高国家机关的工作、选举决定国家重要人选、决定国家重大事项等项职责。这就要求我们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具备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良好的法律素质和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多方面的知识。同时,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职权时要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的原则,这就要求我们的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熟悉人大和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每次换届都有一批新的同志到人大工作,尽快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和相关法律,尽快熟悉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是他们的迫切要求。对于在人大工作多年的同志,也始终面临如何适应新形势,充实新知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履行好职责的问题。这些都需要人大的同志加强学习。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自任期开始就作出了举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的决定,其目的是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提供一个学习的机会,并为地方人大常委会树立学习法律的范例。讲座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密切结合立法和监督工作的进程,重点讲授了宪法、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各部门法中的基本法律,内容比较丰富。讲座都由有关方面的知名专家、学者主讲,具有较高理论水平。

法制讲座的举办,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熟悉人大工作,进一步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特别是提高法律审议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的举办,也推动了全国人大系统学习、培训工作的开展和良好学习氛围的形成。

我国各族人民正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在新的形势下,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要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当代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最新知识。要勤于思考,要善于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我相信,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和不断的实践,我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必将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做出更大的贡献!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人民日报》(2003年02月28日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