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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研究
    编号:98635
    书名: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研究
    作者:百晓锋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24年11月
    入库时间:2025-2-11
    定价:66
      

    图书内容简介

    "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是英、法、德等欧洲国家司法制度演进的历史产物,也是我国民事执行制度近代化的起始参照。在执行权内分“内分”、“外分”相持不下的今天,它不仅是一种缓和分歧的内在方案,更是一种改良我国执行程序结构的有效路径。
    本书在坚持传统执行员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首次网络执行+财产调查+线下再次执行”的“三阶式”改革构想,希冀在吸收前期执行体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将财产调查程序从执行程序中剥离并引入“分散型”程序的合理要素,实现我国执行程序的法治化以及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程序权责的合理分配。"

    图书目录

    "目录
    绪论
      一、问题意识
      二、何为“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
       (一)“分散型”与“集中型”的对立
       (二)以执行方法为中心的“分散型”程序结构
       (三)关于“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的概念
      三、研究“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的意义
       (一)当前执行理论研究的现状与局限
       (二)对于诉讼模式理论研究的补充
       (三)“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的现实意义
      四、研究现状综述
       (一)域外关于执行制度比较研究的情况
       (二)国内的相关研究
      五、本书的结构和基本内容
      六、主要研究方法
    第一章 “分散型”权力格局是如何形成的
      一、英国“分散型”体制的历史脉络
       (一)作为地方官员的郡长及其执行职责
       (二)衡平法和衡平法院的执行权
       (三)19世纪法院体系的重塑与执行队伍的分化
       (四)20、21世纪之交的执行员体系的改革
       (五)以法院为中心的“分散型”执行体制
      二、法国的法院与执行员
       (一)卡佩王朝的王室法院与执达员
       (二)法国执达员的独立
       (三)作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执达员及其与法院的分工
       (四)执达员与拍卖商的合并
      三、德国的执达员及其与法院的分工
       (一)中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的领主司法和强制执行
       (二)14~16世纪的帝国改革、罗马法继受与司法专业化
       (三)拿破仑征服与执达员制度的确立
    第二章 当事人主义与“分散型”执行方法的变迁
      一、“分散型”执行方法的历史源头
      二、19世纪的法典化与“分散型”执行体制的确立
       (一)《法国民事诉讼法》初创“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
       (二)《德国民事诉讼法》对“分散型”程序的改造
       (三)英国的司法改革与“分散型”执行体制
      三、“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的当事人主义理念
       (一)启蒙运动和《法国民事诉讼法》
       (二)自由主义底色的《德国民事诉讼法》
       (三)边沁与英国19世纪的司法改革
      四、职权化:“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的近期变革
       (一)《英国民事诉讼规则》与执行程序的统一
       (二)《法国民事执行程序法》的职权化和去司法化
       (三)《德国民事诉讼法》的职权化倾向
      五、债权人“查人找物”的困境与调查程序的设立
       (一)英国的债务人信息获取程序
       (二)《法国民事执行程序法》中的财产调查程序
       (三)《德国民事诉讼法》中的债务人报告财产制度
       (四)小结:当事人主义抑或职权主义
    第三章 “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的现代构造
      一、英国的“分散型”程序结构
       (一)执行员负责的执行方法
       (二)法院负责的执行方法
       (三)启动执行方法的配套程序
      二、法国的“分散型”程序结构
       (一)由执行员负责的执行方法
       (二)由法院负责的执行方法
       (三)启动执行方法的前置程序
      三、德国的“分散型”程序结构
       (一)由执行员负责的执行方法
       (二)由法院负责的执行方法
       (三)启动执行方法的前置程序
      四、小结:执行分权的新视角
    第四章 中国的“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之路
      一、清末新政与现代执行制度初创
       (一)清末法院组织和司法制度的现代化
       (二)取法日本:初遇“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
       (三)清末“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的虚与实
      二、民国困局与“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的部分废弃
       (一)承发吏和执达员独立性的丧失
       (二)“分散型”执行方法的保留
      三、新中国的执行员制度和执行程序的新变化
       (一)执行员及其与法官的角色混同
       (二)职权主义、流程化与“分散型”程序的再弱化
      四、新时代的司法改革与“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
       (一)法官员额制与十字路口的执行员制度
       (二)执行工作信息化与执行程序面临的挑战
       (三)《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的“分散型”程序结构
    第五章 “分散型”民事执行程序的启示与借鉴
      一、“分散型”执行机关对审执分离改革的启示
       (一)执行员的法律地位
       (二)执行员与法官的关系
      二、“分散型”执行措施与网络执行的衔接
       (一)集中管辖、分散管辖与网络执行
       (二)财产调查程序的独立
       (三)“三阶式”执行模式与“分散型”执行措施
      三、主义之争:当事人主义还是职权主义
       (一)我国的职权主义传统和法院的“抗争”
       (二)法院在财产调查中的“能动”与“被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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