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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新礼治社会政治与法律传统研究
    编号:61977
    书名:中国新礼治社会政治与法律传统研究
    作者:冯璩著
    出版社:法律
    出版时间:2014年12月
    入库时间:2014-12-22
    定价:49
    该书暂缺

    图书内容简介

    秦帝国继承了西周社会的政治遗产“礼”,建立起了“新礼治社会”。而后的几千年中,“新礼治社会”不断发展、完善,直到“辛亥革命”清帝国覆灭,标志着“新礼治社会”的终结。但是,“礼”这种“秩序形式”却传承至今,对我国现行社会秩序形式的选择,现行法的观念、法律制度、法律适用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对旧的社会秩序的重新解释或许能让我们看清新的社会秩序的模样。

    图书目录

    导言 /
    一、为什么我们要把清帝国前的社会称为礼治社会 /
    二、“秩序形式”与传统 /
    三、本书研究的现实意义 /
    第一章旧礼治社会的封建制 /
    一、政治社会的标准 /
    二、“封建”的由来 /
    三、“合礼”的制度 /
    (一)权力分配——分封制 /
    (二)权力延续——嫡长子继承制 /
    (三)井田制 /
    (四)礼制与法制 /
    四、礼崩乐坏产生的原因 /
    (一)外部的挑战——扩张与遭遇 /
    (二)自然的挑战——天灾 / 导言 /
    一、为什么我们要把清帝国前的社会称为礼治社会 /
    二、“秩序形式”与传统 /
    三、本书研究的现实意义 /
    第一章旧礼治社会的封建制 /
    一、政治社会的标准 /
    二、“封建”的由来 /
    三、“合礼”的制度 /
    (一)权力分配——分封制 /
    (二)权力延续——嫡长子继承制 /
    (三)井田制 /
    (四)礼制与法制 /
    四、礼崩乐坏产生的原因 /
    (一)外部的挑战——扩张与遭遇 /
    (二)自然的挑战——天灾 /
    (三)内部的挑战——人祸 /
    (四)社会失去创造力 /
    第二章思想上的社会秩序形式选择 /
    一、儒家的救世理论 /
    (一)孔子是位教书匠 /
    (二)孟子是位不合格的“师爷” /
    (三)挽救儒家“斯文”还是儒家“罪人”的荀子 /
    二、法家的现实 /
    (一)商鞅的救世方案 /
    (二)韩非的统治术 /
    三、其他学派的观点 /
    (一)像工蜂那样生活的墨家 /
    (二)出世且幸灾乐祸的道家 /
    (三)是与不是的阴阳家和五行家 /
    四、各家得失 /
    第三章实践中的社会秩序形式选择 /
    一、公布法律与法律的军事化 /
    二、专制制度 /
    三、“初税亩”与经济改革 /
    四、为什么要选择帝国 /
    第四章什么是新礼治社会 /
    一、新与旧之间的关系 /
    二、新礼治社会的开端——法律儒家化 /
    三、新礼治社会与旧礼治社会之间的关系 /
    四、诗人社会与俗人社会 /
    (一)艺术与政治的关系 /
    (二)人文主义的价值——终极关怀 /
    (三)诗人与俗人之间的关系 /
    (四)雅俗共赏 /
    第五章社会意识形态 /
    一、意识形态 /
    二、社会意识形态的价值 /
    三、社会意识形态的主观性 /
    四、社会意识形态的武断性 /
    第六章法的观念 /
    一、传统观念是一种固执么 /
    二、法的观念 /
    (一)法是一种报应 /
    (二)法是一种威慑 /
    (三)“定分止争” /
    (四)物化了的法律 /
    三、中国礼治社会有没有法学 /
    四、“法治国”还是“法治理论” /
    第七章专制制度与官僚政治 /
    一、皇权至上 /
    二、官僚机构的设置 /
    三、官僚集团的形成 /
    (一)文官制度的产生 /
    (二)监察制度 /
    (三)官僚集团的形成 /
    四、官僚制度与官僚政治 /
    (一)官僚制度与官僚政治的关系 /
    (二)一元化领导体系 /
    (三)君与臣之间的关系 /
    (四)官僚之间的关系 /
    第八章新礼治社会的法律制度 /
    一、法律体系 /
    二、法律机构 /
    (一)大理寺 /
    (二)刑部 /
    (三)监察机构 /
    三、诉讼制度 /
    (一)管辖 /
    (二)案件受理的范围和条件 /
    (三)诉讼程序 /
    (四)录囚制度与复核制度 /
    四、刑事法律制度 /
    (一)什么是“罪” /
    (二)犯罪 /
    (三)罪名 /
    (四)刑罚 /
    (五)刑事政策 /
    五、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制度 /
    (一)婚姻 /
    (二)家庭 /
    (三)财产继承 /
    (四)新礼治社会有没有民商事法律制度 /
    六、家法、村规民约与社会秩序 /
    (一)家法与社会秩序 /
    (二)村规民约与社会秩序 /
    第九章新礼治社会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 /
    一、社会意识形态与法律制度的冲突 /
    二、利益相隐 /
    三、法律适用上的困惑 /
    (一)刑罚标准的客观性 /
    (二)刑罚标准的主观性 /
    (三)“程度”是什么意思? /
    (四)法官的自信 /
    (五)“以财代罚”是否可以“除罪” /
    四、新礼治社会的法律适用 /
    (一)官僚人群犯罪的法律适用 /
    (二)“良户”人群犯罪的法律适用 /
    (三)“贱户”人群犯罪的法律适用 /
    第十章新礼治社会的政治与法律遗产 /
    一、历史观 /
    (一)由“代”构成的历史 /
    (二)人物传记就是历史么 /
    (三)历史是“官史” /
    (四)真相与虚构 /
    二、普世主义 /
    (一)服制、王畿和体制 /
    (二)农历的世界观 /
    (三)语言、文字与思维模式 /
    (四)“博大精深” /
    三、法系 /
    四、兼评《法经》真伪 /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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