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伴随着走进新世纪的时代脚步,当代中国正处于一个深刻的社会变革过程之中。正是在这一变革进程中,当代中国法制呈现出转型、创新乃至现代化的发展趋势。这一时代进程的基本目标,乃是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本质意义上讲,这一法律发展趋势,意味着法律文明价值体系的巨大创新。它所要展示的,是我们这个民族从法律思想到法律行为的各个领域变化的多方面进程;它所要确立的,是同世界法制现代化进程相协调的但又充满浓郁民族意味的制度安排、价值观念及其生活准则系统;它所要描绘的,是在全球性法律重构背景下当代中国法制走向现代化的激动人心的绚丽画面。因此,深入研究中国法制现代化及其在2l世纪面临的新挑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这方面,国外学者虽然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就开始研究法制现代化问题,但这一研究有两个明显缺陷:一是研究著述大都带有浓厚的“西方中心主义”的色彩;二是对当代中国法制现代化问题缺乏充分说服力的理论阐释。在国内法学界,一些学者虽然充分注意到中国法制现代化问题研究的重大意义,但从总体上看,研究工作较为分散,成果水准有待提高。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南京师范大学的法学工作者们就已经开始涉足法制现代化研究领域,相继发表了一系列集体的或个人的研究成果。1995年成立的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致力于有组织地推动法制现代化研究的深入发展。面对着新世纪当代中国法制变革的伟大进程,作为全国唯一的研究法制现代化问题的专门学术机构,我们有责任在以往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展开"21世纪中国法制现代化研究”这一前沿性的重要论题的系统研究,提升学术水准,以无愧于伟大时代的挑战。
本课题是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之一,其研究宗旨是:在马克思主义法律发展理论的指导下,比较分析中外法制现代化的模式选择及其特征,深入考察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努力探讨中国部门法制现代化的内在机理,悉心把握2l世纪初叶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法制现代化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新挑战,进而提出21世纪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理论思路。
本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是《当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研究》的四部系列著作。第一部《比较法制现代化》(刘旺洪博士主编),旨在把中国法制现代化放置到全球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中加以把握,比较分析中国与西方、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中国与其他东亚国家法制现代化进程的异同机理;第二部《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李玉生博士主编),着力考察20世纪以来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艰难曲折的百年行程,进而昭示当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运动方向与发展趋势;第三部《中国部门法制现代化》(刘敏博士主编),则在于深入分析在当代中国经济变革与社会转型过程中当代中国主要部门法制所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并且进行功能分析,揭示部门法制现代化运动的实现机制;第四部《全球化与中国法制现代化》(公丕祥博士主编),在概述1500年以来三次全球化法律重构进程的基础上,对全球化背景下当代中国法律发展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借以确证“法制现代化的多样性统一”之命题的时代意义。
最后,本课题研究的全体参与者要衷心感谢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南京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并且对法学界同人们的热情关心表示深深的谢忱。我们将继续不懈努力,不断提升法制现代化问题的理论研究水准。
公丕祥
2007年10月13日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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