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下称民委会)设有婚姻家庭论
坛组织委员会,由民委会副主任、广西省律师协会会长刘晰担任该组委
会主任。多年来,民委会在举办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征集论文时都有征
集婚姻家庭方面的选题,许多委员和广大律师也都有提供有关婚姻家庭
方面的专业论文,作为传统的法律服务领域,婚姻家庭方面的业务研究
一直是民委会业务研究的一部分。根据近年来在婚姻家庭业务领域出
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民委会在原有的一般研究的基础上给予了重点
的关注。针对民委会每年召开一次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规模较大却专
业业务研究不深的实际情况,结合探索民商事业务研究创新提高的思
路,在今年年初的民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在每年承办一次中国民商法实务
论坛即大论坛的同时,对值得深入研究和探索的具体法律业务,有重点
地组织规模不一定很大但研讨比较专业和深入的中国民商法具体业务
的专题论坛即小论坛,并且决定举办首次中国民商法婚姻家庭实务论
坛。经过民委会刘晰和李晓斌两位副主任的多方联络和具体筹划,以及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和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
会的大力协助,并且得到了一批年轻的婚姻家庭方面专业律师的支持,
终于促成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的这次有关婚姻
家庭的专题论坛的成功。
从这次中国民商法婚姻家庭专题论坛搜集到的39篇专业论文来
看,我国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根据民委会委员和
广大律师提供的论文分类,此次论坛分为婚姻家庭法的立法总论、婚姻
财产、离婚制度、涉外婚姻四个专题,并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参加此
次论坛的全国律协领导、专家教授、专业律师以及媒体记者,一个共同的
声音是希望这样的论坛还要继续多办。婚姻家庭领域的新情况层出不
穷,各方研究的观点和成果言犹未尽,这就充分说明民委会继续注重婚
姻家庭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通过此次专题实务论坛的成功举办,我们还发现了一批年轻律师,
其中不少是年轻的男律师在婚姻家庭领域深入研究并且出类拔萃,还发
现了一批以婚姻家庭业务为主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根据此次论坛在筹
备过程中发现的律师传统民事业务的指导,迫切需要有办理婚姻家庭业
务的操作指引,民委会乘势组建了《律师办理婚姻家庭业务操作指引》
课题组,并吸收了在筹备此次论坛中发现的年轻的专业律师参加,例如
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王芳律师和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贾明军律师等,
他们虽然还不是民委会的委员,却为制定民委会的专业业务操作指引立
下汗马功劳,这也同时说明:律师根据实务操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
拓展传统业务,并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同样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序号编为中国“民商法律师实务”丛书第9册的婚姻家庭法专辑,
是我国民商事法律实务研究的优秀成果,展示的是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
深入研究并形成自己专业特色的发展方向。“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
头活水来”,无限丰富的法律服务的实践是律师民商事业务研究的源泉,
有志于我国民商事法律实务研究的律师,只要不断实践,不断加强结合
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就一定能够形成自己显明的专业特色并
且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取得突破、取得成功。我希望在我国民商事的各
个专业领域都能够像婚姻家庭领域一样,出现越来越多的各领风骚的专
业律师和更加优秀的研究成果。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