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下称民委会)动员自己的委员
和全国广大律师注重民商事专业业务研究,结合实务,及时从法学理论
和法律服务实践相结合的高度总结经验,以此与同行作交流的局面已经
初步形成。继2006年民委会在沈阳召开的第八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
收到250多篇论文之后,2007年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的第九届中国
民商法实务论坛截至7月15日已收到论文300多篇,不仅数量增加,而
且j仑文质量也比2006年有所提高。此外,律师的业务研讨极具时代感,
体现着与时俱进的精神,这在2007年论坛论文集的编排上也有了充分
体现。2006年,顺应《物权法》的制定与通过,在论坛论文编排时单独设
立了“物权法篇”。而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提上日程,在2007年论
文集的编排上也随之将“侵权法篇”单独设立。2007年6月1日,《企、业
破产法》开始施行,很多律师对于企业破产中的管理人制度、企业破产程
序、律师工作实务等问题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相信这些见解与研讨能
够为《企业破产法》的实施提供更好的理论与操作平台。虽然2007年
的民委会年会和民商法实务论坛在美丽的秋天召开,但可以说我们已经
迎来了民商事律师业务研究百花齐放的春天。
全国律协民委会2007年实施了大论坛和小论坛相结合的方法,所
谓大论坛指每年召开一次的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小论坛则是根据民商
事专业业务研究的客观需求而组织的民商事具体业务的专题论坛,两者
结合展现了更有实效、更加深入的民商事业务的研究。民委会于2007
年4月15日、16日在北京举行了首届民商法婚姻家庭专题论坛;2007
年5月22日、23日在浙江绍兴市举行了第二届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专
题会议,这二次民商事具体专业业务的小论坛已经搜集到委员和广大律
师的专业论文共70篇,这为2007年的民委会年会和第九届中国民商法
实务论坛的顺利召开,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大论坛和小论坛互相结合的
办法,开拓了律师专业业务研究的新渠道和新方法。
2007年5月23日在绍兴召开的民委会主任会议上,根据民委会业
务研究更加深入,专业论文的搜集、筛选和编辑成书的工作量越来越大
的实际情况,决定聘任庞标委员担任副秘书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担
此重任后,庞标委员在王小咪副秘书长的配合下,夜以继日、呕心沥血,
经不懈努力,我们才有了今天得以阅览和交流的、被编为“民商法律师实
务”丛书第6至9册的《民事律师实务(第2辑)》、《房地产建筑律师实
务(第2辑)》、《公司法破产法律师实务(第2辑)》、《婚姻家庭法律师
实务》共四册正式出版的论文集。
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民商法律师实务”丛书是加强民委会专业业务
研究并对全国广大律师的民商事业务进行指导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此,
我谨对法律出版社为编辑出版该丛书提供的方便致以衷心的感谢。自
2006年以来,从民委会编辑该丛书的第1册至第5册的发行效果来看,
不仅印数逐渐增加,销售情况也越来越好,许多迫切需要得到业务指导
的律师对该丛书都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2007年民委会收到的众多论文是民委会的委员和广大律师共同努
力的结晶,充分反映了中国律师关心法治、关注执法的实务操作的主流
方向,也体现了广大律师不断钻研、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务能力的使命
感和责任心。我谨代表全国律协民委会表示深深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有民委会全体委员和广大律师的努力和支持,律师民商事业务研究百花
齐放的春天一定会更灿烂、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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