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28114
- 书名:德国新给付障碍法研究
- 作者:杜景林
- 出版社:对外经贸大学
- 出版时间:2006年6月
- 入库时间:2007-2-15
- 定价:12
图书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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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前 言
本专著所称的德国民法典新给付障碍法,是指《德国民法典》全
新债法中的给付障碍法,更为确切地说,是指经由2002年《德国债法
现代化法》 (Schuldrechtsmodernisierungsgesetz)创设出来的、 《德国民
法典》中的全新面貌的给付障碍法;其在内容上限于《德国民法典》
中的一般给付障碍法,原则上并不扩及于《德国民法典》债法分则中
的特别给付障碍法。在这样一个框架体系之下,如果要论述德国的新给
付障碍法,那么, 自然应当以《德国民法典》新给付障碍法中的义务
侵害或者称义务违反(Pflichtverletzung)这个可以涵摄一切给付障碍形
态的统一基本构成作为全部论述的根本出发点,然后再在此基础之上,
分别论述各种具体的给付障碍形态以及以之为连结根据的法律效果。
然而另一方面也应当认识到,虽然德国的法律改革者对《德国民
法典》中的债法进行了彻底的现代化改造,并因此赋予其一个全新的
面貌,但在法律体系的二级层面上,仍然要求对给付障碍形态作出传统
意义上的区分,故本专著在结构设计上,仍然采取了将那些经典的三迭
纪给付障碍体系与《德国民法典》中的新债法体系相结合的处理办法。
当前在德国仍然有著名学者继续采用这种论述及思路,例如,《德国债
法现代化法》的主要立法者之一、著名民法学者迪特尔.梅迪库斯
(Dieter Medicus)教授撰写的《德国债法总论》,德国当代大型法典注
释《施陶丁格民法典注释》和《慕尼黑民法典注释》①的主要注释者
之一、著名民法学者福尔克。埃梅里希(Volker Emmerich)教授撰写
的《德国给付障碍法》,以及原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法官、著名民法学者
汉斯.布洛克斯(Hans Brox)教授撰写的《德国债法总则概要》,全部
都是采用的这种方法和思路。从中国法律与德国法律之间所具有的历史
情结和现实联系看,从处在新旧法律之间转折点的重要位置和视角看,
这样处理,至少是在现在似乎具有更大的可取性和适应性。
德国2002年的债法现代化固然有其内在的、深层次的原因,然而
外在的和主观上的考虑同样值得人们去注意,这就是:跟从国际法律发
展潮流,并同时在欧洲联盟的宽阔土壤上打造自己的房屋,栽植自己的
梧桐树。至于此举是不是有些“特洛伊木马”的内涵意味,我们就不
得而知了,但这似乎也没有那么重要,关键的是“发展才是硬道理”!
本专著第一章至第四章由杜景林撰写,第五章至第十章由卢谌撰
写。应当说明的是,虽然著者已经做出了最大的努力,但仍然不可避免
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甚至错误之处,敬请专家和学者批评指正。还
应当说明的是,本专著与拙著《德国新债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2004年版),同属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十五”、 “2¨工程”建设
项目;在此,我们衷心感谢学校“2¨工程”建设项目对本课题研究所
给予的全部支持。
著 者
2006年4月于北京
共1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