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是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是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基本依据,涉及基层税收征管的方方面面,也涉及广大纳税人的切身利益。然而,基于立法语言简约性、概括性的局限,《税收征管法》难以全面表达实施中对每一个具体问题的要求,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98.5个涉及税收征收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税务行政解释)。它们共同对法律条文进行了明晰、重述和具体化,但浩繁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也淹没了法律本身,使税务法律工作者和纳税人难于检索、适用。
一、本书宗旨
本书主体部分采用了以法律为中心分散列举的模式,形成了以为主干,以《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为次千,以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关联法规的编辑体系。其优势体现为:一是彰显法律之核心地位,通过这一编辑体例突出了和的核心地位;二是不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就同一问题所作出的解释,被以为顺序集中于具体条文之下,内容清晰、明确,实现了在同一规范下的统一。本书力图克服行政解释与法条的散在性和分离性缺陷,便于税务法律工作者和纳税人检索、适用。
二、收录范围
本书对我国税收征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税务行政解释)进行一次总梳理,收集了涉及税收征管的125个常用文件。对2001年,所以也不予收入;对主要涉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税务人员涉税违规违纪若干问题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等,一般只收录标题,内容从略。
三、编辑方式
在具体编排方法上,主体内容以条文为纲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相关条文紧附其后进行逐项分解。每项中的关联规定按照效力层级、解释的全面性和时间顺序性曲原则编排,体现了由适用的广泛性到具体性的要求。另外个别独立性较强的实施细则条文和实务工作中重要的【纳税评估】、【行政处罚和听证程序】、【税收征管法和实施细则中未规定的税务行政处罚】三项内容单独立项。并在所有征管法法条和单独立项的主法条未涉及内容前精确归纳了该条主旨,便于税务法律工作者和纳税人全面领会税
收征管法律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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