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东南亚国家联盟自1967年成立以来,采取了强化经济合作关系、消除
关税和非关税障碍的贸易政策,并于2003年建立了东盟自由贸易区(AF—
TA),充分发挥了东盟人口众多(约5亿人口),幅员辽阔(约450万平方
公里)等自然优势,使这一区域形成一个庞大的经济体,在国际政治和经
济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与东盟之间进行密切的贸易合作,不仅
有利于地区经济的繁荣与稳定,而且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
响。
马来西亚是东盟的原始成员国,在东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漫
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马来西亚长期延续着诸侯和部落割据的种族统治。
一直到公元15世纪,马六甲王国建立以后,才逐渐统一成为马来半岛上的
吉打、吉兰丹和丁加奴等王国,并具有了国家的规模。葡萄牙人在占领了
马六甲以后,控制了马六甲海峡的航运,垄断了西方对东南亚的贸易。
1641年,荷兰人在马六甲海峡战胜了葡萄牙人,将马六甲海峡据为已有,
并将其置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控制之下,实行专制制度和垄断贸易。18世
纪中后叶,随着英国殖民者的入侵,荷兰人很快被逐出了马来半岛。殖民
主义者长达几百年的数度入侵,使马来西亚在痛苦与磨难中告别了自己的
传统社会,并开始步人现代历史的进程。
从历史发展的脉络上看,虽然每个国家都有其独特的发展经历,但
是,从发展道路方面说,马来西亚同其他英联邦国家存在着许多相似之
处。一方面,经历过英国殖民主义的统治,留下了磨难与痛苦,也留下了
深刻的历史印痕,并对其独立后的发展造成深远影响;另一方面,其现代
化是在殖民主义人侵的刺激下而引发的,即英国式的发展道路留下了遗
产,使其独立后仍然保留着许多殖民时期的政治法律制度。
在殖民者入侵之前马来西亚就已经拥有了自己比较深厚的历史文化传
统,因此,当欧洲文明进入时,便出现两种甚或两种以上的文明之间的冲
突。对于马来西亚国家而言,其最大的障碍是如何调整解决这些冲突:调
整成功便可以假借欧洲文明的桥梁实现跨越时空的飞跃;调整不好则有可
能陷入缺失自我而又不能融入现代社会的尴尬境地。后来的历史证明,踯
躅在十字街头的马来西亚民族,还是很好地解决了社会发展所赋予的历史
命题,成功地将马来西亚从一个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松散王国转变为一个
具有现代文明的民主政治国家。
马来西亚的经济是亚洲地区出口经济色彩最浓的一个国家。从1970年
到2000年,在马来西亚国内生产总值中,出口所占比例大幅增加,使马来
西亚成为世界上经济最为开放的国家之一。依托强劲的出口,马来西亚在
过去几年中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幅平均达到6%。经历过1997年亚洲金融危
机之后,马来西亚开始实施资本管制,通过最大力度的国家干预,马来西
亚终于摆脱了亚洲金融风暴的负面影响,实现了全面的经济复苏。如今,
马来西亚已被视为亚太地区经济崛起的最佳范例。
中国与马来西亚国是友好的近邻,两国经济贸易来往的互补性很强,
自1974年建交以来,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交流日趋频繁,人民之间的往来
亦十分密切,两国在国际政治舞台上互相支持,结成深厚的友谊。
中国实行经济开放特别是加人世贸组织后,各方面都在发生深刻变
化,意欲或已经踏足中国展开投资的马来西亚商家正以一种全新的态度和
观念来看待中国市场。马来西亚政府非常了解中国经济的影响及其重要
性,到目前为止,除在北京设立大使馆外,还在上海、广州、昆明等城市
设立总领事馆、最高专员署、经济贸易及旅游办事处,这些政府机构不仅
能够加强中、马两国政府之间的联系,而且还能够积极促进两国人民在私
人领域的经济贸易往来。到目前为止,中、马经济贸易总额已经达到543.
4亿林吉特,中国一跃成为马来西亚最大的贸易伙伴。根据马来西亚驻中
国大使馆的统计,目前马来西亚总共有319项投资计划正在中国展开,涉
及投资总额高达36.8亿美元。另一方面,虽然中国对马来西亚的投资仍处
于起步阶段,但是走势良好,投资额正呈稳定增长的趋势。从2005年7月
开始,中国与马来西亚之间的大部份货物流通,其关税已经逐渐下调,到
2010年将要实现零关税。届时,中、马之间的货物往来将更为畅通,经济
贸易关系将更加密切。
自上个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立法机构、政府部门和科研
院所在研究和介绍外国法律制度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并且取得了丰硕的
成果。然而,在这些成果中,绝大部分集中在少数几个西方发达国家,而
对包括马来西亚在内的东南亚国家的法律制度却少有研究,尤其是对马来
西亚法律制度的介绍,几乎是处于空白状态。这种状况与当今世界经济一
体化,法律发展国际化,以及中国与这些国家之间的日趋频繁的政治、文
化和经济贸易发展极不相称。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在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的
直接领导下,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撰写和编辑了《马来西亚经
济贸易法律指南》和《马来西亚经济贸易法律选编》两本书。该两部书的
出版,无论是从理论研究的层面,还是法律实践的层面,都具有开拓性的
意义。衷心希望这两本书能为加深读者对马来西亚的法律制度的了解,促
进中、马两国的政治、文化和经济贸易交流。
这两本书的出版,结束了马来西亚法律特别是经济法介绍缺失的历
史。回顾编撰过程,几乎无现成的、有价值的参考资料,其难度是可想而
知的。加之编撰时间紧迫,错误在所难免,欢迎大家指正,使之不断完
善。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师生对这两本书的翻译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
作,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祁希元
2006年7月31日
共3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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