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国庆 ]——(2007-7-23) / 已阅27364次
14博弈论的研究对象是具有对抗或竞争性质的行为对策,其核心思想是:假设你的对手在研究你的策略并追求自己最大利益行动的时候,你如何选择最有效的策略,因此博弈论主要讨论非合作博弈问题。
15谢识予编著:《经济博弈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6月第1版,第29页。
16理查德波·斯纳著,蒋兆康译:《法律的经济分析》(第四版)[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第一版,第725页。
17如果当事人均是风险偏好或风险厌恶者,或分别是风险偏好者和风险厌恶者,这样分析就会太复杂,故假定风险中立。
18理查德波·斯纳著,蒋兆康译:《法律的经济分析》(第四版)[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一版,第724页。
19“定分止争” 中“分”是“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之意,见《国际标准汉字大字典》[M/CD]。法学界写成“定纷止争”似有不妥。
20威廉迈·克易切恩著,田秋生译:《微观经济学》(华尔街日报版第五版)[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9月第一版,第10页。
21大卫·弗里德曼著,杨欣欣译:《经济学语境下的法律规则》[M],法律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第99页。
22 “所谓私人信息就是指在订立契约时或契约执行过程中有些信息是一方知道而另一方却并不清楚的”,见陈钊编著:《信息与激励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2005年12月第1版,第20页。
23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著、施少华、姜建强等译:《法与经济学(第三版)》[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第78页。
24此为《法与经济学》[M]中的一个假设情形,见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著,张军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新1版,第673页。本文将其“汉化”,根据我国的诉讼费分担规定重新计算过了。
25混合策略完美贝叶斯均衡是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中的一个概念,“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通过海萨尼转化而成的同样也是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的形式。” 见谢识予编著:《经济博弈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6月第1版,第288页。
26“如果允许混合策略,那么每个有限博弈至少存在一个策略均衡点”,身为数学专业在校博士生的纳什于1950年用一页纸证明了此定理,因此获得199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假如经济学家是按照他们撰写的论文平均每篇的贡献大小排定座次的话,那么纳什就是极好的理由争夺头把交椅。”见阿维纳什·迪克西特、巴里·奈尔伯夫著,王尔山译:《策略思维》[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第326页。
27计算公式见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著、张军等译:《法与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新1版,第869页。
28谢识予编著:《经济博弈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6月第1版,第24页。
29张维迎著:《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第235页。
30 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托马斯·谢林说“一种均衡状态可以是精确的均衡,也可以是近似的均衡。均衡可能是一种能够无限接近却无法达到的状态,潜在均衡本身就是在不断变化的。”见托马斯·谢林著:《微观动机与宏观行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第1版,第14页。
31“不完全信息博弈贝叶斯纳什均衡的极限是完全信息博弈的混合战略均衡”,见张维迎著:《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第160页。
32道格拉斯·拜耳等著,严旭阳译:《法律的博弈分析》[M],法律出版社1999年10月第1版,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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