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凤林 ]——(2025-7-4) / 已阅189次
近年来,市总工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吉林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服务指导,落实专项治理,加强示范引领,落实劳动保护责任制,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支持和规范发展平台经济,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思考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和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摸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情况和权益保障短板弱项,压实企业劳动保护责任,提升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落实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优化平台算法法制,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提高企业用工管理水平,打造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实现平台企业与新业态劳动者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分配公平和社会稳定,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全市经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思考二:加强改革创新,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长效机制
以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新就业形态规范健康发展,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为目标,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题,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工会的能动作用和劳动关系双方互动作用,充实调整劳动者权益保障领导机构,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纳入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调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领导机构,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长效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推动平台企业建立与工会、劳动者代表协商协调机制,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调、企业和劳动者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队伍状况专题调研,全面掌握新就业领域和劳动者队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全市辖区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基础信息台账,落实新就业形态企业劳动保护责任,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打下坚实基础。
思考三:开展治理专项行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以加强对企业用工指导,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难、工作时间、社会保险、职业伤害等权益保障方面问题,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水平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夯实新业态企业主体责任,摸清平台企业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底数,开展企业用工情况、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薪酬情况、劳动争议案件情况调查,强化专项治理,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加强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无缝对接,打好“组合拳”,寻求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新举措、新办法。加强宣传引导,组织法规政策培训,提升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加强服务指导,开展行政指导,完善就业服务措施,落实集体协商制度;规范企业用工,开展企业用工体检和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促进劳动争议解决。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示范引领,搞好典型培树,打造合作共赢、共谋发展的利益共同体,提升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思考四:落实劳动保护责任制,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以贯彻实施《吉林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为保障,发挥工会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职能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建立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实施公平就业制度,消除就业歧视,优化就业服务,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建立新就业形态职业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完善职称评审政策,搞好劳动者底线权益保障,制定符合市场规律的涉及劳动者权益制度规则和合理分配制度,保持合理末端派费水平,保证末端完成工作任务基本支出,保障劳动者合理劳动报酬。加强劳动争议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强化对调解纠纷的业务指导,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专业化进程,提高劳动争议调解的法律效力和履约率。建立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网约司机之家;开展送健康、送清凉、送互助保障等活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优质服务,推动新就业形态规范健康发展,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总工会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徐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