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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卜越 ]——(2022-12-26) / 已阅1561次

    前言:前些年做了一些法学理论方面的研究,后来因故中断了。
    把以前写的文章发出来,希望能对做相关研究的人有所助益。
    个体精神论纲
    卜越
    (2010年6月6日)

    还不知道雨果•德•加里斯所说的比人类聪明亿万倍的“人工智能机器”能否被人类生产出来——在此之前,人脑是我们所知道的宇宙中最复杂的物体,而作为人脑产物的精神则是最为神秘莫测的东西(“精神”和“物质”一样,是最大的类概念,它没有属概念,故只能称之为“东西”) 。 “精神”概念的外延具有不确定性,“精神”既可以泛指人类的精神产品,也可以特指与个体生命相联系的大脑产物。本文所说的“精神”, 或称意识、心灵,指的是有生命的个体精神,群体精神如民族精神、精神产品如雷锋精神等不属本文讨论范围。
    人活在世上,最不熟悉的恰恰是我们自己。近几百年来,科学技术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人们对于外部世界(包括人的身体)的认识已是细致入微,但破解“精神究竟是什么”这样的难题却仍然不得要领。大多数人终生学习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而唯独不去了解、研究自己的精神,这是学习、教育的最大误区。
    一、个体精神的概念及特征
    什么是精神?哲学教科书给出的答案是:意识是人脑的产物,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但如此解释,只是阐明了意识和人脑、和客观存在的关系。但意识究竟是什么?我们还是不明白。如果我们把在电脑中运行软件产生的功能称作X,那么我们也可以说X是电脑的产物。但仅如此,我们能理解X是什么吗?不能。
    现代科学技术已经能够模仿人脑的部分功能。但在目前, 即便最先进的机器人,其智能也不能与人的智能相提并论。人脑最基本的能力是学习能力和自我成长能力。机器人只有具备了学习能力和自我成长能力,才能实现革命性的突破。
    电脑技术的发展使我们认识个体精神有了新的视角。人的大脑就是一个高效能的信息处理器。“信息”也是一个极为抽象的概念。在这里,笔者把信息定义为能够被人脑接受、储存、加工的具有某种意义的介质。人通过眼耳鼻舌身感知外部世界,通过大脑汇集、储存、提取、加工、使用各种信息。在此意义上,“个体精神”可定义为:建立在特有的信息储存和处理方式基础上的人脑的信息处理过程与结果的统一。
    上述定义表明:1、个体精神与个体生命相联系,是有生命的人脑的产物和功能。脑死亡了,个体精神也就不存在了。2、个体精神建立在特有的人脑信息储存和处理方式的基础上。个体精神是个人知识、文化的反映。人通过学习,将所获得的信息直接储存或加工后储存在自己的脑中。在大脑对信息的加工过程中,总有已储存信息的参与。个人总是以特有的信息处理方式处理信息。每个人的信息处理方式都不同。信息处理方式是通过学习而固化于脑中的。人脑的信息处理方式是软件与硬件的统一——既有通过学习而获得的软件植入,也有固有且特有的脑结构,以及因学习而实现的脑结构的改变。3、个体精神是信息处理过程和结果的统一。个体精神以信息处理结果为外形,而建立在特有的信息储存和信息处理方式基础上的信息处理过程蕴含其中。不蕴含信息处理过程的信息处理结果只能称为“精神产品”。 人的生命是一个过程,个体精神也是一个过程。个体精神是精神过程和精神结果的统一。
    精神无疆——就个体精神的信息处理结果而言。个体精神的边界与个人的知识内容与结构相关。知识渊博之人具有广袤的精神世界,而孤陋寡闻之人则精神世界狭小。
    我们现在尚不完全了解人脑的信息编码及信息处理方式。仅仅把电脑拆开,或者测量电脑的电流、电压,是不可能弄明白电脑的工作原理的。同理,在我们真正弄明白人脑的信息处理方式之前,我们也不可能完全说清楚什么是精神。换言之,只有到了人们能够生产出可以模拟人脑的全部功能的电脑时,我们才能真正了解我们的精神。
    我之所以是我而区别于他人,是因为我的精神,而不是我的面孔、身体。我可以置换我的身体器官,换掉除了头以外的所有部件,也可以整容,整得面目全非,但我还是我。如果我的身体还活着,但大脑死亡了,世界上也就从此没有了我。脑死亡的植物人已经丧失了自我。如果我做了脑移植,把别人的大脑移植在我的身体上,或者以后科学发展到能够彻底更换大脑的“硬盘”和“内存”,那么换脑后的人就不是我了。
    个人的本质是他的精神,外表只是其精神的包装,身体只是其精神所支配的工具。就精神独立的人而言,人是其精神和身体的统一体,而人的本质是他的精神。
    十六至十七世纪的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有句名言:“我思故我在”。 笛卡尔虽然未能突破宗教的禁区,但其睿智的思考仍然是划时代的。我思故我在——我的本质是我的精神。
    二、个体精神的结构和发展
    个体精神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由感受器、感觉、思维、记忆、情感-意志、行为六个子系统所构成。其中,感觉、思维、记忆、情感-意志纯属精神系统,而感受器和行为同时属于精神系统和身体系统,即属于精神系统和身体系统的交叉部分。各子系统的相互关系如下图。

    (1)感受器——接受信息的器官。人的感受器包括外感受器——眼睛、耳朵、鼻子、舌头、皮肤和内感受器——分布在体内的神经末梢。大脑通过感受器感受人体内外的各种刺激,即接受人体内外的各种信息,然后由周围神经系统传递至大脑的相关部位。感受器可以受情感-意志支配——主动接受各种信息,也可以不受情感-意志支配——被动接受各种信息。指令也是一种信息,包括外部指令和内部指令。人脑作为信息处理器,既可以接受外部指令,也可以接受内部指令。
    (2)感觉。即信息在大脑的相关部位完成信息编码的过程。(本文中 “感觉”、“思维”的概念与传统心理学有所不同,请读者注意。)一些无需识别的单一信息,如冷热、疼痛、声、光、饥饿等,可不经思维,径至记忆系统或者情感-意志系统。而复合性信息则需进入思维系统,由思维系统对信息进行识别和加工。
    (3)思维。即大脑对信息的识别、加工过程,包括对比、分析、综合、归纳、演绎等等。人脑对信息的识别加工过程因信息的形式、内容不同而不同。有的过程只是几个信息的简单对比,所用时间很短(人脑的神经元以每秒几百米的速度相互通讯),即这样的过程是瞬间完成的。而人的感觉的时间阈限是有一个长度的,低于这个长度我们就感觉不到了,如日光灯的光线每秒闪动100次,我们看不出它在闪动。每一种感觉的时间阈限并不完全相同。思维时间大于阈限的,人们能够感觉到自己在思维。笔者把人们感觉不到自己在思维的信息加工过程称之为无感觉的思维,而把人们能够感觉到自己在思维的信息加工过程称为有感觉的思维。以所加工信息性质的不同,我们还可以把思维可分为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形象思维是对表象信息的识别与加工。抽象思维是对抽象信息的识别与加工。人脑对于信息的识别加工是借助已储存信息进行的。没有记忆,就没有信息的识别与加工。婴儿出生后第一眼看到世界时,只有信息储存,而没有信息的识别与加工。 人脑也可以对已储存的信息进行再加工,即所加工的信息来源于记忆。
    (3)记忆。即大脑对信息的储存。和电脑类似,人脑对信息的储存也可区分为“硬盘”和“内存”。长期记忆的信息储存于大脑的“硬盘”(大脑皮层),瞬时和短时记忆的信息储存于大脑的“内存”(边缘系统)。记忆的内容既包括简单的、独立的信息——外部输入的、输入后加工的、储存信息再加工的等等,也包括复杂的、综合的信息(集合)——包括时间元素的事物发展过程、包括信息加工方法的思维过程、抽象的信息加工方法等等。 “记忆与学习是一体之两面,记忆是学习的表征”。(张春兴:《现代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5页。)人脑通过学习-记忆而成长发育,个体精神通过学习-记忆而成熟完善。个体精神建立在通过学习-记忆而成长发育的大脑结构和信息积累的基础上。任何个体精神都有民族文化、社会文化的积淀,都是民族文化、社会文化与个体精神特征的统一体。
    (4)情感-意志。或称自我意识,即大脑对信息作出评价及发出内部指令的过程。情感-意志是人脑中的信息评价及内部指令中心,或称为自我意识中心。自我意识是情感和意志的统一,即感性自我和理性自我的统一。情感为人的动物本能,人生来就有对信息作出评价及发出内部指令的本能。对信息作出评价伴随着心理体验——波澜不惊或者喜怒悲恐等。对信息作出评价及发出内部指令的过程可以因为时间很短而自己无感觉,表现为反射性身体反应,如血压变化、手触摸烫的物体马上缩回、情感的自然表达——笔者称之为情绪、等等;也可以在有感觉的思维的参与下对信息作出评价及发出内部指令,表现为自主支配自己的行为。个体对信息的评价标准,从生而有之的纯生理性的价值体系,随着人的成长逐步演变成为个性化与社会化相统一的价值体系。婴儿的情感仅为大脑中的“古哺乳动物脑”(边缘系统)的产物,随着婴儿的成长,情感中逐步融入学习、记忆内容。成年人的情感是动物本能与社会化的统一。意志是以独立的自我意识和理性的标准对信息作出评价及发出内部指令的过程,完全是学习和社会化的产物。三岁以前的幼儿没有意志,青春期后,意志逐步成熟。在精神系统中,情感-意志子系统处于核心地位,在感受器接受信息、感觉、思维、记忆、行为过程中,都有自我意识的参与,即情感-意志与之相互作用——评价、指令及其反馈。
    (5)行为(情绪)。行为(情绪)是精神的物化,是大脑的内部指令见诸于身体的过程。其中情绪是情感的物化,是情感见诸于身体的过程。
    人脑的先天结构因人而异,后天的学习也因人而异,故人的精神是千差万别的。人脑中的信息处理方式和价值体系主要是通过后天学习而获得的。人们可以通过学习而获得相同的信息处理方式和价值标准,在解决一些简单问题时,具有功能的相同性,如作一些简单的数字运算。但对于较为复杂的问题,因为每个人的信息处理方式和价值体系互不相同,即便输入相同的信息,通常也会得到千差万别的结果;或者虽然结果相同,但各自的信息处理方式也是因人而异的。
    人一出生就具有简单的信息处理能力(包括感觉、记忆和情感-情绪)和学习成长能力。婴儿可以通过感官接受外部信息,并将该信息储存于脑中;新接受的信息可以和储存于脑中的信息建立联系,生理需要可以对该信息作出评价并表现为情绪。就是说,人一出生,大脑的信息编码方式以及基本的处理方式就是固化在脑中的,并且,其信息处理方式具有学习和成长功能。婴儿不断接受并储存新信息,新信息与已有信息建立新的联系,其联系越复杂,信息的处理方式也就越复杂。婴儿的成长过程就是其大脑信息处理方式的学习、成长过程。大脑的发育与其信息处理方式的成熟相一致。到10岁左右,大脑枕叶和颞叶的皮层神经元基本完成了髓鞘化,枕叶和颞叶分别主管视觉和听觉,即视觉和听觉的信息处理方式基本成熟。15-18岁,大脑前额叶以外的联络皮层神经元基本完成了髓鞘化,人的感性能力初步廓出。25-30岁期间,大脑的前额叶皮层神经元完成髓鞘化。前额叶主管抽象思维、意志等高级精神活动。大脑的前额叶皮层神经元完成髓鞘化,标志着大脑发育的生物学成熟。(参见丁峻:《思维进化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8-69页。)
    婴幼儿乃至青少年的成长发育伴随着脑结构的变化,个体精神的成长与脑结构的成长相关,个体精神的差异建立在脑结构差异的基础上。人们脑结构的差异,有先天的不同,也有从出生到二十几岁大脑发育期塑造的差异。脑结构的塑造源于学习。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个体精神的塑造者,也是婴幼儿和青少年脑结构的塑造者。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婴幼儿只要醒着,就是在学习。抚养孩子的首要任务是培养个体精神。如果只顾孩子长身体、不生病,而忽略对孩子精神的塑造,那就本末倒置了。应当根据脑结构以及个体精神的发展规律安排学习内容。所以,不仅职业教育者,每个人都应当下功夫学习、研究心理学。
    三、精神需求
    笔者把“需要”和“需求”区分开。“需要”是一种客观存在,是系统(通常指生命系统)的平衡被打破(缺少某种东西)所产生的吸引力。而“需求”是人的生理需要和心理需要经过大脑加工的产物,是基于需要而形成的主观要求。我们说“植物生长需要阳光和水分” ,而不说“植物生长需求阳光和水分”。
    人一出生就拥有、且只拥有生理需要,而没有心理需要。人刚出生时只有身体系统,精神系统尚未形成。精神系统是在后天通过学习而建立、完善的。如果婴儿一出生就将其放在毫无外界信息刺激的空间中,他的精神系统就不会形成,心理需要也就不会产生。身体系统和精神系统处在动态平衡中。当平衡被打破即缺少某种物质、能量或者信息时,系统本身就会产生一种吸引力,即产生需要。这是人的本能——在进化过程中形成并由遗传固定下来的生而具有的能力。生理需要是身体系统的平衡被打破而产生的吸引力,心理需要是精神系统的平衡被打破而产生的吸引力。需要以一定的信息为媒介传递至大脑的相关部位,由大脑进行信息加工——在已有信息储存的基础上,以特有的信息加工方式对该信息进行加工,或者与此时输入的其他信息一并进行加工。特定需要信息被加工后通常转化为某种个体需求,或者在处理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被抑制——不转化为个体需求。比如,饥饿作为一种生理上的需要,是先反映到大脑,经信息处理后才表现为进食需求的,如果此时他正在满足另外一种更为重要的需要或者需求,那么他因饥饿而产生的生理反应可能只作为一种信息刺激大脑,而并不会形成需求。质言之,任何生理的、心理的需要都要经过大脑的加工,才能变成个体的需求。对于精神发育成熟的正常人而言,人的需求等于精神需求。
    人的精神需求可分为两大类:感官舒适和获得认同。
    感官舒适就是以适当的刺激(信息)作用于感受器。感官需要适当刺激即信息。在感觉剥夺或者信息超载的情况下,人都不能正常的生存。感官本能地排斥不良信息、需要良性信息。人生来就具有对信息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起初为生而有之的纯生理性评价,随着精神的成长,评价标准逐步发展为社会化与个性化的统一体。内感官以排斥不良信息为主,需要良性信息为辅。比如,人有将饥饿信息评价为不良信息并转化为进食需要的本能,进食后饥饿感及进食需要消失。外感官以需要良性信息为主,排斥不良信息为辅。人需要不断地从外部获得良性信息。声色犬马、纸醉金迷、灯红酒绿……一切听觉的、视觉的、味觉的、触觉的良性刺激,都是为了满足人的感官享受。
    获得认同就是得到他人精神上或者行为上的肯定。精神上的肯定和行为上的肯定可以是统一的,也可以是背离的。希望流芳百世追求的是精神上的肯定,而追求权力、地位则是主要是希望得到行为上的肯定。人是群居性动物,获得他人认同和追求感官舒适一样,也是人的天性。婴幼儿在其生活圈中,需要获得父母、家人、小朋友的认同,长大以后,他(她)需要在自己的生活圈中获得认同,也追求在更广阔的空间和时间获得认同。追求时尚、建功立业、出人头地、青史留名等都是为了获得认同。
    感官舒适是生物人的本能,获得认同是社会人的本能。人是生物人与社会人的统一,人的需求是感官舒适和获得认同的统一。个人需求的结构——感官舒适和获得认同的配比以及各自内部的结构——因人、因时而异。婴幼儿的需求以感官舒适为主。随着人的社会化及精神独立,获得认同的重要性逐步增加,并在青年时期到达顶峰。青年人步入社会,最需要的就是获得认同。青年人自杀等很多过激行为,主要诱因就是其不能获得认同,包括朋友、恋人的认同、生活圈的认同、乃至整个社会的认同。老年人的生活圈逐渐缩小,而身体状况渐差,故其感官舒适需求的重要性随之增加。
    需求结构受制于人的价值观,个体可以通过改变自己的价值观而改变需求结构。价值观是对事物进行评价或者选择的原则、信念和标准。价值观有概括与具体之别,前者是对大范围事物的概括看法,后者是对小范围事物的具体看法。价值观越概括,作用于事物的范围越大,也越稳定。价值观越具体,作用于事物的范围越小,稳定性也就越差。最概括的价值观是对人生、世界的总的看法,其稳定性最强,对具体价值观具有指导性,故可称之为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通常会伴随整个人生,而对于某个具体事物的看法则可能随时改变。个人的价值观是社会化、民族化与个性化的统一——因学习、教育而社会化和民族化,因个人天赋、信息储存、经历不同而个性化。个体以独特的生活经验和信息接受、储存而形成特有的价值观。个人的价值观也会随着生活经验和信息接受、储存的变化而发生一定的变化。价值观的变化可以是不知觉的、被动的,也可以是自觉的和主动的。通常所说“修养”、 “修炼”,就是对价值观的自觉调整。
    感官舒适和获得认同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多数具体需求都可以归类于感官舒适或者获得认同,也有的具体需求是感官舒适和获得认同的统一,如爱情。爱情不仅包括和颜悦色、甜言蜜语和肌肤之亲等感官舒适的需求,也包括获得对方以及各种社会关系的认同。每个人的爱情着力点或有不同,有的看重容貌,有的对甜言蜜语着迷,有的却因为对方对自己的认同而受宠若惊。婚姻为法律、社会对二人关系的认同。随着婚龄的增加,爱情的结构也会发生一些改变,通常获得对方认同的比重逐步下降,而感官舒适的比重逐步增加。
    需求的满足即为幸福。幸福是主观体验。人可以调整需求结构或者降低需求标准而使需求更容易获得或者更多的获得,从而获得更多的幸福感。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毋宁看作是一种激励理论。其关于需求的分类是以某种价值观对人的各种需求进行评估的结果,虽具有一定的励志作用,但这种以单一价值观评众人之需求的方法是错误的。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包括主客观情况、价值观等等,其需求结构也就不同。在个体的需求体系中,各种具体需求的重要性由个体价值观所确定。外人以自己的价值观去评价他人的需求结构,无异以己之心,度人之腹。当然,同类人之间的需求结构会有相同之处,但这是对人分类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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