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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调查报告

    [ 徐凤林 ]——(2020-8-19) / 已阅4700次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一府两院”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为指针,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目标,着力打造科学化、标准化、便民化、市场化、数字化的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公共事务服务水平,为推动经济振兴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政务营商环境、法治营商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一)创新制度与机制,努力实现领导体系科学化
    围绕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责任运行体系。一是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全市部门组成的全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设立全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设在政务服务局),负责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二是建立“三定、三不、三考”工作落实制度体系,由企业对政府部门工作进行评议,软环境办公室组织考评,第三方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作出客观评价。三是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通过悬挂标语、设置展板、咨询讲解、电台展播、走访调研等方式对《条例》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内容进行宣传,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形成共同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实现市场营商环境公平化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出台《全市推进环境立市战略实施意见》,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规范政务公开、深化投资审批改革、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加强软环境建设、强化招商服务质量?个方面,部署了?项工作任务。二是履诺践诺,扶持企业建设。截止目前,为石材、生物等项目兑现扶持资金?万元。三是持续推进审批“瘦身”。全市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由?项清减为?项,保留证明事项?项。四是规范信用体系,梳理信用体系“四张清单”,开展违规失信联合惩戒,开通政府网站信用蛟河专栏,组织部门、多家企业签订了信用承诺,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全面夯实。五是搭建融资平台,组织召开银企对接活动,分别促成贷款?余万元、合作意向?亿元。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亿元,其中企业贷款?亿元,占全市贷款总额的?%。六是优化动产抵押业务办理,全面启用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动产抵押登记实现一站式办理,今年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笔,贷款额?万元。
    (三)持续“简政放权”改革,努力实现政务营商环境便民化
    围绕“简政放权”“最多跑一次”改革,创新监管优化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一是打造标准化服务体系,规范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对标“省标准权责清单目录”,全市共梳理政务服务事项?项。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市各相关部门公开信息?条。在全市乡镇街和市直相关部门铺设完成了政务外网,实现了市乡两级全覆盖。二是打造便民化服务体系,开展统一受理、集成服务。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全市建立了不动产、税务、市场监管等分类综窗,综窗办理事项达到?以上。实现了行政审批机构、事项、权限向政务大厅集中。在政务大厅建立了无差别受理综窗,一期纳入?项政务服务事项。三是打造数字化服务体系,推行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e窗通”系统与吉林省政务服务“一张网”互联互通,实现了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社保、银行等部门间业务联动、数据共享。全面开通了“一窗受理”政务平台,?项事项实现线上办理,实现了数据跑腿、一网通办。截止目前,利用全程电子化系统共登记市场主体近?户,企业最短办照时间仅为?分钟。四是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助推企业复工复产进程。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台优化政务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十项举措,通过“网上办、微信办、电话预约办、邮寄办”等形式,满足服务对象的审批需求。五是规范行政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部门内双随机?次,检查市场主体?户,跨部门联合检查?次,检查市场主体?户。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条。共办理各类行业行政执法案件立案?件。
    (四)优化司法服务与保障,努力实现法治营商环境平安化
    围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政法机关相继制定出台了保护市场主体司法举措,为推动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市法院出台《关于民营企业经营者涉嫌犯危险驾驶罪适用缓刑的意见》《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工作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意见》《市法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暖企”法律服务的活动方案》等,截止7月末,新收涉企案件?件,结案?件,为企业提供解决措施?个,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意见建议,为企业缓交诉讼费。检察院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协作机制,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与市工商联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解决企业需要通过司法维权途径协调化解的问题。建立检察官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制度。依法不起诉?人、监督撤案?人,切实保护了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市公安局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梳理审批事项?项,实现办件准确率、及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三个100%。疫情期间,深入企业实际,宣传落实公安机关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十六条措施,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司法局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大对优化投资环境的法律宣传力度,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企业员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向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二、存在问题及面临的困难
    (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人员数量不足,存在配齐配强问题。
    (二)优化营商政策落实需要进一步落实,需要加大对企业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解决融资难问题。
    (三)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受理面积所限,后台办公场所不足,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需要提档升级。
    三、 几点建议
    (一) 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从解放思想抓起,从创新体制入手,加强优化营商环境责任体系建设,聚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实现全市经济公平、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任务,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做简政放权的“减法”、监管的“加法”、优化服务的“乘法”,激发市场活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解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落实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条例》与《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市场主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公平、高效、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营造最佳的市场营商环境
    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打造公平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运行体系为重点,加强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责任体系建设,健全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制定依法管理营商环境实施细则,搞好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和指导。加强信息透明、高效快捷的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施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度,构建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的服务保障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和违约失信问责机制,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加强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长效机制建设,抓好产融合作对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清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加强投诉处理机制建设,落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统一受理、首办负责、限期办结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行政主体和市场主体。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不符合条例精神的规范性文件,确保与条例保持一致。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打造一流的政务营商环境
    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核心,倾力打造“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升级版,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查询系统,持续抓好乡镇街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放宽市场准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效率、减少前置审批程序,深入实施“多规合一”“多评合一”,重大事项“一事一议”,推进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加强产融对接,优化担保融资服务,切实解决“融资难”。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交易活动。对因疫情停工停产企业从简从快、特事特办、全程跟踪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升纳税服务水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障市场主体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国家优惠政策“刚性兑现”。加强公平、公正监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企业诉求协调处置机制,用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新业态发展。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防止发生不得对市场主体实施的“十类行为”,营造尊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氛围。
    (四)创建平安城市,进一步构建最优的法治营商环境
    以创建平安城市,营造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保障,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拓展“六六议事堂”工作机制,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通法援“绿色通道”,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侵害经营主体、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互联网+公安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行政审批业务,解决货物流通堵点,依法适度执勤执法,对涉案企业相关人员依法慎用人身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相关财产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深化“全警助企”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深化“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贯彻涉企案件特殊司法保护政策,纠正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落实“少捕慎诉”司法政策,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加强“两个一站式”服务建设,实施涉企案件“立审执”三优先工作法,健全涉企案件快速审理、快速执行机制,慎用财产性强制措施,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以和解方式解决纠纷。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常态化,为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吉林省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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