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顺捷诉讼担保 ]——(2019-1-4) / 已阅3980次
关于诉讼时效性重要性的问题,估计有些人会特别有感触,有些人因为诉讼时效过期而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委屈不甘的同时却无能为力。时效性在诉讼事件中非常的重要,直接关系到诉讼合法性。河北顺捷诉讼担保公司的小编为大家说一说诉讼时效性:
首先,根据《民法通则》中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普通纠纷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时效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而对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关于诉讼时效延长条件的变化,《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的规定稍有不同,但都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终止和恢复的变化《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规定也是不同,《民法通则》规定,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民法总则》规定,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那么如果诉讼时效因诉讼或仲裁程序中断后,重新起算的时间点呢?《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特别注意以下两则时效要注意:
1、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方式,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2、哪些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总则》规定,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以及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均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