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医务人员的法治思维培养与执业保护

    [ 王平 ]——(2018-12-26) / 已阅26227次


    建立医患纠纷事件事前分析制度

      要将医疗安全关口前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建立医疗风险预警机制,要早期掌握危重病人、易出问题的环节,落实好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医患纠纷沟通中心和临床一线要建立联系机制,医患纠纷沟通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及时掌握危重病人、医疗质量信息,对可能发生纠纷的病例要提前介入,选择性的参与危重病例、疑难病例、特殊手术术前的讨论,并对预防纠纷、完善医疗规章制度提出建议,临床科室对医患沟通中心提出的建议应当采纳。医调委应当和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医患沟通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建立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随时掌握已经发生或正在协商的医患纠纷案例,熟悉案情,分析案例,提前作出纠纷处理预案。


    胡云腾:用法治思维及方法处理医患关系
    2016-03-12
    用法治方式解决医患纠纷就是要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作为评判双方对错的准则,作为维护当事人正当权利、确定双方责任的基本依据。对于调解机构和人民法院依照法律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应当尊重和认真履行,不能因为没有满足自己的要求就闹访。


    患者也要体谅医生,医疗不是万能的,就像法律一样,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生老病死是人的规律,也是人之常情,不能觉得任何病都能治好,或者是任何的时机医生都能把握住。从患者的角度,应该要体谅。

    要增加病人和医生的沟通。从患者的角度来讲,首先要具备初步的医疗知识。医疗技术还是有限的,人类对生命科学的研究、探讨的未知数还是很多的,再加上衰老的自然规律,很多情况都是不可逆的。现在有一部分癌症是攻克不了的,防不胜防。如果早期发现,有机会还可以治疗,晚期也就没有办法了。能够让患者对医院、医生的期望值不要那么高,一定要实事求是的评价他的身体状况和疾病,这样医患关系就会比较好解决。


    患方提出的财产请求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医患纠纷往往较为疑难、复杂,仅靠医患双方难以形成一致认可的意见,此类纠纷一旦处理不当,容易激化医患矛盾,引发医患冲突,甚至造成恶性事件,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


    树立证据意识,让病历成为医患关系破冰之剑
    张西云 2017-06-07
    诸多医疗纠纷案例让我们清醒的意识到,医务人员不但要有治病救人的情怀,也要树立证据意识,为减少医患关系,保护自身权益做好防护。病历,则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自身保护的首要屏障。

    病历,是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对患者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之后进行的归纳、分析、整理而形成的记录文书。病历不但是日常医疗行为的凭据、医疗机构重要的档案资料,也是医学研究和医疗实验的参考文件。尤为重要的是,它是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证据。
    在所有医疗纠纷案件中,无论是原告方还是被告方,无论是医疗服务合同还是医疗侵权诉讼,病历都是诉讼各方当事人必举的证据。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实施手术,应取得患者书面同意。
    医患纠纷发生后,应及时提供病历。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向争议解决部门如卫计委、医调委和人民法院提供病历复印件,及时举证,便于早日解决纠纷。如果医疗机构怠于或者拒绝提供病历,在诉讼程序中人民法院可以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而推定过错。

    一份未发出的重审裁定书
    ——湖南岳阳中院成功调解一起医患纠纷案纪实
    □ 本报记者 禹爱民 本报通讯员 常 研

    对医院而言,应允许一定范围内的风险。基于医生履行职务的现实需要、医疗行为发挥疗效的需要、医学发展的需要、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应当实行有限的医疗行为豁免制度。具体到司法实践中,我认为,法院要做到四个方面:正确界定诊疗行为,正确把握医疗机构的免责范围,正确把握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正确适用原因力理论。

    在医患纠纷中,最大的症结是信任感的缺失。所以,调解的第一步就是逐渐建立双方对法院以及双方相互之间的信任感。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再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运用医患纠纷解决联动机制,化解纠纷。



    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令2013年第12号
    【颁布时间】2014-1-11



    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完善警医联动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对医疗机构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加强指导。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与公安机关对接。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及时受理涉医报警求助,加强动态管控,积极配合做好维护医院秩序的各项工作。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医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警医联动、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应急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

    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伤医、闹医、辱医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责。暴力伤医,零容忍!

    总共17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上一页    下一页

    ==========================================

    免责声明: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

    论文分类

    A 法学理论

    C 国家法、宪法

    E 行政法

    F 刑法

    H 民法

    I 商法

    J 经济法

    N 诉讼法

    S 司法制度

    T 国际法


    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