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盛立军 ]——(2010-11-18) / 已阅21216次
(二)对于执法、司法不公的现象,敢于碰硬,善于监督,勇于斗争。必须坚持原则,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克服困难,站在对国家、对历史负责的高度,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纠正冤、假、错案,查处这些案件中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以促进执法、司法公正,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和谐。
(三)强化检察职能,加大对导致执法、司法不公的渎职案件的查处力度。每一个执法、司法不公的个案背后,都有执法、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而每个渎职行为都会导致执法、司法不公。检察机关应重点着眼于这些渎职案件,特别是要大力查处涉及政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违法案件,充分调动各项积极因素,发挥自侦、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抗诉的职能作用,力求实效。通过对这些个案的查处,就可以纠正违法,实现公正,从而营造健康有序、公平正义的执法、司法环境。
(四)把执法、司法不公的问题作为检察业务的一个专门课题,建立健全相应的研讨、应对和办理机制。检察机关要有超前意识、敏锐眼光和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入探讨执法、司法不公的问题,搞好专门调查研究,密切关注执法、司法不公的新表现、新动向,及时研究新的应对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法,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增强发现执法、司法不公的能力,提升查处的效率和效果,为减少直至消除执法、司法不公,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做不懈的努力。
作者姓名:盛立军
工作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职 务:检察员 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
联系方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邮 编:025550
电子邮箱:tsyzhgc@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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