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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1992年2月)

    1. 【颁布时间】1992-2-11
    2. 【标题】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1992年2月)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2年

    7. 【法规全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1992年2月)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1992年2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1992年2月)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1992年2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宋一平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为2978人,到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实有代表2955人,有23位代表需由有关选举单位补选。现已补选出代表4人:广东黎子流,海南邓鸿勋、陈家悦,云南肖代芬(女)。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他们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确认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
    自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以来,有19位代表逝世:北京刘剑青、张继斌,天津孙志强,辽宁娄尔康,吉林赵修,浙江吴宏美、顾功叙,山东王世墉,河南丁百元(回族),湖北陈宗基,海南许士杰、周铮,四川彭迪先、潘大逵,贵州申云浦、吴邦建(侗族),云南于兰馥(女),青海夏茸尕布(藏族),宁夏马腾霭(回族)。到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时,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2940人,还缺38名代表尚待有关选举单位补选。以上报告,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 表 资 格 审 查 委 员 会
    199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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