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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990年3月)

    1. 【颁布时间】1990-3-14
    2. 【标题】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990年3月)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0年

    7. 【法规全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990年3月)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990年3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990年3月)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990年3月)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为2978人,到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时实有代表2952人,应补选代表26人。
    自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来,有1名全国人大代表逝世:北京市符兰(女)。有关选举单位罢免代表2名:四川省胡绩伟,云南省安德富(彝族)。辞去代表职务2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韦家国(壮族),台湾省陆毅中。
    有关选举单位补选出代表6人:天津市刘晋峰,河北省刘德运,黑龙江省魏玉令,云南省梁北钳,陕西省杨吉荣,中国人民解放军何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补选的上述6名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特此公布。
    现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2953人。还缺25名代表尚待有关选举单位补选。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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