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1. 【颁布时间】1989-2-21
    2. 【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89年

    7. 【法规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1989年2月21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3月20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1988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9年国家预算,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草案)》,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