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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82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1. 【颁布时间】1982-5-4
    2. 【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82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82年

    7. 【法规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82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82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82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82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1982年5月4日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王丙乾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1982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1982年国家预算草案。
    国务院提出的1982年国家预算,总收入为1104.5亿元,总支出为1134. 5亿元,收支相抵,支大于收30亿元。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982年国家预算收支指标比较,收入和支出各增加5亿元,项目之间略有调整,变动很小。会议认为,1982年国家预算的安排是适当的,决定予以批准。
    为了完成和超额完成1982年国家预算,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认识当前的大好形势,克服前进中的困难,按照国家确定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努力增加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财政管理,控制财政开支,确保国家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为稳步发展国民经济,逐步实现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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