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
(1961年12月25日通过)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62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3月3日以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