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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9年1月23日)

    1. 【颁布时间】1959-1-23
    2. 【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9年1月23日)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59年

    7. 【法规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9年1月23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9年1月23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9年1月23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9年1月23日)

    免去韩幽桐的最高人民法院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王鑫、崔东府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的职务。
    批准任命:
    吴台亮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恩普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茂勋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炎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宝琛、易长华、胡本江、彭崇肖、谢振辉、魏佐贤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免去:
    魏怀礼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李戒迷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职务;
    马廷士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职务,陈家有、马慎修、刘树铭、赵洪波、王立明、李英、吴英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张国琇、李绍荃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撤销庞树山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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