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7年11月29日)

    1. 【颁布时间】1957-11-29
    2. 【标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7年11月29日)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 【法规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57年

    7. 【法规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7年11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7年11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7年11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1957年11月29日)

    批准任命:
    刘永祥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毛雨、王德康、王锡林、朱干臣、米岫岐、刘恺、余源浩、吴荣、李筠、李鸿安、邢志龙、陆明、周名骅、倪维尧、徐怀道、徐继贤、海波、张明光、黄永昌、闻国良、萧永震、顾文全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月如、刘双贵、李勇、李醒民、沈江兴、祁铎生、秦振安、张金生、彭鸿文、焦玉珊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耿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如岗、刘耿、王其正、王若川、王建奎、高凤岐、大成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吕仲敏、于成材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苏明德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巴拉提吐尔的、王健、尼扎木丁、马玉堂、卢斌仲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泽民、李福和、陈贤、陈振声、胡石坚、崔如泰、杨聘一、魏海棠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雨笠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洪全、吴琰、姜德美、曹子经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建雄、欧阳豪、汤汉周、黎洁秋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克光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克勤、姚国庆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何铁钢、姜同人、赵应喜、张应忠、张长德、张显芳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志民、曹子魁、杨苏、韩建民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免去;
    王一民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职务,吴锡纯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李青山、金锡周、冯太武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陈心一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徐长达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张文玉、赖章庆、荣恩和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杜承钧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史永兴、赵镇轩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职务。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