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28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22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太原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原市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太原市2022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及其他事项。
如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