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曾欣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曾欣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大常委会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曾欣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曾欣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1年12月31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曾欣因个人原因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